觀史書,重溫了歷朝歷代的興衰勝敗,亦是發現歷朝歷代的衰敗原因,皆是因為法令之不完善、執行之不到位的緣故!
老夫大概可以猜到趙閣臣的想法,恐怕在趙閣臣眼中,律法一事固然很重要,但並不比軍事、財稅、吏治等事更重要,有些時候為了軍事、財稅、吏治的順利執行,完全可以無視法令……
呵,許多大儒都認為老夫乃是法家,但趙閣臣的這般觀念,才是真正的法家,只是把法令視為工具罷了!
但老夫則是認為,這天下萬事,無論軍事、財稅、吏治等等,都應該歸於法令律文的約束之下、以法令律文作為唯一準則行事,絕不能逾越一步,否則就是違法重懲,若是做到這一步,甚至可以讓一個朝代永盛不衰!”
然後,楊洵為了佐證自己的觀點,就開始滔滔不絕的論述起了歷朝歷代的興衰教訓,而且邏輯很是清晰。
秦朝為何而亡?是因為不惜民力,所以就應該制定相關的法令條文,限制官府反覆消耗民力的惡行;
漢朝為何而亡?權臣、外戚、以及軍鎮的尾大不掉,所以就應該制定相關的法令條件,約束權臣、外戚、以及軍鎮的權力無限擴張;
都說“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但自古以來都只是口頭上說說,怒而興師導致亡國的案例亦是數不勝數,所以就應該制定相關法令,明文規定何般情況下才可以興師開戰;
簡而言之,在楊洵看來,只要一切事情皆是有法可依,那就是根除所有的惡因,沒有惡因之後自然也就沒有惡果,然後就是太平盛世,然後就是百姓安居樂業。
安靜聽完了楊洵的觀點論述之後,趙俊臣卻是搖了搖頭,道:“楊大儒的這般觀念,理論上很完美,但也只是理論罷了,實際執行卻是另一回事!而晚輩對於楊大儒您的這些觀點,總計有三處疑問,也皆是與實際執行有關!
其一,朝廷法律條文的制定與執行,究極是目的還是手段?若有一種方法可以更好的維持社會穩定、提升國力、又或是有助於全體百姓的福祉,但這種手段違背了朝廷法令,那是否應該實行?
就以兩廣為例,楊大儒您也知道,兩廣境內的土地貧瘠,百姓們只靠耕田根本活不下去,所以就有許多人都在暗中參與走私之事,但無論何朝何代,走私都會違背朝廷法令,這般情況下,若是楊大儒您是兩廣官員的話,究竟是要嚴格執行朝廷法令、限制兩廣百姓走私、然後眼睜睜看著百姓餓死?還是無視朝廷法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兩廣百姓憑藉違法手段活下去?”
隨著趙俊臣這般詢問,在場所有人皆是表情微變,也紛紛陷入了沉思。
楊洵沉思片刻後,道:“朝廷法令,應該是符合實際情況、造福百姓,而不是限制百姓生存,所以兩廣百姓若是離開走私就活不下去,那就應該制定法令條文、允許百姓出海謀生,但要詳細規定百姓出海謀生的詳細準則,不能損害朝廷整體利益!”
趙俊臣先是點頭,然後又搖頭,道:“這就是晚輩的第二點疑問了,那就是任何時候的法令律文,皆是離不開兩處缺點,一是這些法令律文的延遲性,二是法令律文許多時候越是完善複雜,相互衝突的漏洞也就越多!堵住了大漏洞,就出現了小漏洞!
像是兩廣那般複雜的情況,想要制定完善的法令條文,至少是需要一兩年時間,這般長時間的延遲,百姓們早就餓死了!法令制定之後,只怕是鑽漏洞的情況更多。
再舉一個例子,陝甘西部一向是民風彪悍,多有馬匪山賊的存在,這些山賊馬匪皆是裝備有強弓,所以劫掠百姓之際也是佔盡優勢,但朝廷一向是不允許百姓裝備強弓的,這般情況下百姓究竟要違法自保,還是束手待斃?
若是像楊大儒所言,朝廷應該制定相匹配的法令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