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著急,就等著那一日。
反正,早晚都要來的。
他看了看地宮裡黑暗的宮道,想著他定要離開這裡。漫天的黑暗,以至於在後來的歲月裡,都成了他揮之不去的夢魘。這樣的黑,這樣的冷,這樣的骯髒與血腥。
尋日裡,他就數著宮道里的燈盞,一盞一盞的數過去。
多年後,他發現有個女子竟有著與他一樣的習慣,只是……他到底是始料未及的。
決戰那年,他才十三歲。
一個十三歲的孩子,在這樣的磨礪與黑暗中學會了像狼一樣,在幽暗裡存活。那個與他交戰的男孩,比他壯實,也比他高處半個頭。
他就站在那裡,手中握著劍,冷了眉目。
但心裡卻有著暖暖的錯覺,許是父母也會庇護著,便不覺得孤寂。
這一場交鋒,他傷得很重。
有史以來第一次傷得最重,那人將劍刺進了他的身體,他身子一撇,避開了心臟位置。反手也用劍貫穿了那人的脖頸,鮮血飛濺出來,染紅了他的雙眸,也化開了他唇角的冰冷。
因為有人死,他就能活下來。
生與死,有時候就是這樣的可笑,一死一生。
這就是他這些年的寫照!
只有別人死,他才能活。
冷劍貫穿身體的時候,他想起了娘,想起了爹。那時的年華歲月,多麼的幸福,只是這輩子都不會有了。以後就算他還活著,也只能當自己是鬼!
像鬼一樣的活著,慢慢的熬成半人半鬼。
他沒死,終於活了下來。
當地宮的大門為他開啟的時候,他很不習慣的眯起了眼眸。那張因為長年累月埋在地宮裡的臉,素白無光,到底還是見到了外頭的陽光。
他記得那一日的陽光格外的好,就像父母死去的那一日。
暖暖的溫度,卻讓人寒了心。
從那以後,他便不再握劍,厭惡鮮血,就像厭惡任何的灰塵沾染自己的身子。他沒有忘記那一屋子的死屍,那些飛濺出來的鮮血,曾經染紅他的手,染透他的衣衫。
但那又怎樣,他們死了,他卻活了。
他發誓,既然活了,就要比任何人都活得好,活得恣意。
走出地宮,走進東輯事,他看見那紅牆綠瓦,那泛著光澤的琉璃瓦,好似用鮮血澆築。以後,這裡就是他的地獄。
以後,他就叫慕風華。
十三歲,他已經成了不可一世的東輯事首座千歲爺的義子。比任何人都得寵尊前,因為他天資聰穎,因為他心思縝密,因為他有著一張雌雄難辨的絕世姿容。
以後,只有他恣意屠戮,再不許任何人踐踏半分。
但,他不再輕易殺人,卻愛上了剝皮拆骨。那是細緻的活,挑一副上好的皮面,然後剝開人的腦殼,慢慢的灌下水銀……
東輯事的正殿內,就放著他的節奏。
義父說,他做得比任何人都好,那剝出來的皮面格外的完整。皮面輕薄,滑如凝脂,沒有一絲一毫的累贅。
他笑了笑,那是自然。
他可是每日都學著如何將這細緻的活,做得更加細緻。精益求精,素來都是他的典範。他只求著有朝一日,能將這手藝用在他的義父身上。所以,哪敢不用心。
但他自然也明白,自己這一身的功夫都來自千歲爺,要想為父母報仇,除非他有足夠的能力和把握,否則就算到死,他都不會動手。
他慣來是這樣冷漠的人,他從不否認。
十六歲那年,他已經獨自執掌司樂監。
一曲玉笛杳渺驚人,多少人自慚形穢。在這個滿是太監與錦衣衛的宮闈裡,他發覺了更多樂趣,比如怎樣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