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候的少體校體制有天壤之別,那時候幾乎所有球員的所有權都在體工隊,這也造成後來球員轉會流動的複雜性,但現在的孩子很可能就是完全的市場化俱樂部資產,還是按照法律條理化的搞清楚最好。
所以這次的會議把樊尚澤請來參與了呢,她也多次發言給大家普及些法律知識,但說到底,中國法律體系在很多方面都是模稜兩可的,特別是涉及到體育範疇的民法甚至都沒有正式的法律,一直都是用的什麼通則,好多參會人員聽得恍然大悟,怪不得新聞裡面經常說法律不完善,白浩南倒是有些詭笑。
但氣氛確實是很好的,關於收費的事情最後拿出了一個有點特色的共同認可方案。
主骨架居然是查爾斯提出來的,好多人提出了修改意見,伊莎被公認為功勞最大。
那就是所有孩子來參加培訓呢,可以做兩次評估,第一次是剛來的時候初評,適不適合運動踢球,這個很容易就能做出來,前幾次體驗是免費的,有興趣再繼續參加培訓就要評估以後收費了,標價參照市面上略貴點,也就是一個小時一百多,各地可以上下浮動調整,最高不能超過兩百,這個價位已經很咂舌了,主要是為了標榜自己比較高階的定位。
但是伊莎隨手就設計了一套極為複雜的優惠打折,也就是連來多少天打折,一次交多少有優惠,介紹朋友來返券,諸如此類其實都是她在網店銷售中用得滾瓜爛熟的套路,把價格實際上控制在六十到八十左右,很多家庭就能接受了,畢竟初期很多孩子都是一週一次或者一個月不超過十次,運動量上來說也夠,一個月千把塊錢的少兒教育支出對很多城市家庭算是很低的配備了。
重點就在查爾斯提出來的第二次評估,一個少年球員不管是哪個年齡段的,在訓練營踢了一兩個月甚至更長時間以後,就可以申請第二次專業評估,他能嫻熟的拿出來一套評估辦法,這是在巴西已經比較公開,再結合這一年來他們在中國帶隊做了些調整,能比較客觀的判斷一個孩子有沒有天賦,有沒有前途,得出的評分就可以決定是否得到獎學金,也就是不同比例的減免培訓費,甚至反過來提供食宿費、營養費,這個評估就等於是專業和業餘的分水嶺。
過了這條線的少年球員,那就是朝著梯隊建設培訓,家庭掏錢越多,對孩子未來的所有權就越高,反之就得把所有權賣給培訓機構,得簽署不同價碼的培訓合同,也只有過了這條線的孩子,才有可能在宗明訓練營拿到重點中小學的招生名額。
換而言之,想又踢球又進好學校保持文化學習的孩子,那就得簽有利於訓練營的培訓合同,拿了培訓營的好處,那就得給培訓營付出點什麼才能走,這是於嘉理最後的底線。
大家也認可了。
很多家長就是培訓的時候說得義氣滿滿,一旦別人給了更好的條件或者孩子要出頭了,就立刻把培訓教練拋在腦後追求最大利益去,現在還是得用法律來規範這個事情,樊尚澤身兼少年球員家長和商務律所兩種身份,笑言自己一定會好好做這個培訓合同,爭取兩邊利益最大化,於嘉理表示她那邊也會同步起草,最後兩邊律所來比稿!
樊尚澤有點無奈的答應了,誰叫這單子夠大,桂西那位投資老闆夠強勢呢。
想想一個訓練營就有幾百份協議合同,假若鋪開到全國的訓練營,光是每單合同收點手續費都能養活多少律所成員了,而且這還是很沒有風險的非訴訟業務,做起來最容易發大財,樊尚澤帶來的兩個合夥人都表示一定全力以赴,爭取拿到全國總代。
討論到這裡自然也延伸到訓練營加盟,關於這個於嘉理、伊莎甚至坐在阿威旁邊的李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