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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的墨爾本,比默多克要年輕30歲,兩人的生日恰好都是3月11日,默多克對同月同日生這一點還很看重。羅伯特·湯姆森原來只是《墨爾本先驅報》的一個印刷工,後來在亞洲做過《金融時報》的記者(這是另一份默多克想收入囊中的報紙),並幫助《金融時報》進軍美國。2001年,他和當上編輯的機會失之交臂,受到的冷落讓他感到寒心,之後他就開始投石問路,結果默多克看上了他。他倆在時代廣場旁一家名叫“苦行僧”的土耳其餐廳喝啤酒,這是新聞集團聚會常來的地方(這個地方離新聞集團近,飯菜很難吃),默多克和拉克倫就經常同《紐約郵報》的編輯科爾·艾倫週五在這吃午飯。

一來二去,默多克很快就把湯姆森當成了知心好友,他喜歡湯姆森的原因也正是他對別人心存疑慮的原因。湯姆森有擔任記者的資歷,還有過在亞洲工作的經歷(默多克並不是一個特別重視別人獨立工作能力的人)。湯姆森給人的感覺像是一個溫文爾雅的知識分子,和默多克周圍其他油嘴滑舌的記者不同,湯姆森在說話的時候總是很有分寸,而且還帶有幾分神秘感。

2002年,默多克聘用了羅伯特·湯姆森取代彼得·斯托瑟德成為倫敦《泰晤士報》的主編,兩人之間的關係進一步加深了。默多克對澳大利亞人總會另眼相待,他和他們相處總會覺得比較舒服。而且,湯姆森的太太也是中國人。因為投緣,默多克一家和湯姆森一家開始一起參加很多社交聚會。

2005年夏天,也就是羅伯特·湯姆森最受寵的時候,默多克和他很認真地談起了收購《華爾街日報》的想法。他們對收購《華爾街日報》似乎是一拍即合,既像是默多克向湯姆森推銷這個想法,又像是湯姆森鼓勵默多克這麼做。儘管在當時看來,收購《華爾街日報》簡直是白日做夢,但是兩人卻在這件事上互相給對方打氣。

這不僅僅是因為道瓊斯根本就是不出售的,也沒有人在任何場合暗示過它要出售,而且公司的結構也禁止它在沒有控股股東的允許下出售,控股的班氏家族不僅說過不會跟任何人談論出售事宜,而且人們根本約不到他們來面談。此外,因為陰差陽錯,班氏家族即使要把公司出售給任何同道瓊斯有關的人,那麼他們最不願意賣給的人就是默多克。

但是,不用把這些放在心上,如果考慮到要消除約翰·馬龍的威脅,要化解同他兒子拉克倫的芥蒂,要滿足現任妻子對財產繼承權的要求,以及應對裝修紐約豪華公寓的壓力(更別提要在這公寓裡過上相應的奢侈生活,要使自己的光芒不亞於洛克菲勒王朝的輝煌),默多克還是毅然決定走下一步棋。他和自己的親信考慮到底應該怎樣買下這筆似乎買不到的財產,如果買到了這筆財產,就可以改變新聞集團內部的遊戲規則了。在50年不間斷的收購之後,默多克又可以給自己公司填上新的亮麗一筆,讓自己的家業更上一層樓。

因此,倏然間,默多克有了一種加快自己腳步的慾望,他迫切地想要按自己的步調走,想要一切和他的心情合拍,人們都會有的這種最躁動的情緒在他的腳步中體現得尤為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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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舊者(1)

默多克在全球擁有鉅額財富和無與倫比的影響力,但在家族內部只是伊麗莎白的兒子。伊麗莎白說:“別提他那個新聞帝國,我更感興趣的是,他是我生的。”

“商業怪獸”

安迪·斯登金斯基(Andy Steginsky)是一個古典音樂迷,也是默多克的擁躉。機遇使然,竟然使兩件看似風馬牛不相及的事聯絡到了一起。1997年,在新澤西州普林斯頓擔任投資顧問的安迪·斯登金斯基同比利·考克斯三世相遇了,因為他倆都是新澤西交響樂團的贊助者。他們見過面之後,比利·考克斯三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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