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罷,他就轉身向門口走去,剛拉開門,江亞就在身後“喂”了一聲。
“方警官,你還沒告訴我,他最好的朋友是怎麼死的?”
方木回過頭,江亞神色悲慼地看著自己,眼眶中隱約有淚光閃動,和剛才已然判若兩人。
“礦難。”
方木只是簡單地吐出兩個字,就拉開門走了。
回去的路上,方木久久難以平靜,江亞的“故事”,已經驗證了自己的猜想。他就是“城市之光”。這一切來得太過容易,也太過突然,竟讓方木開始懷疑這個結論的真實性。
毫無疑問,江亞是方木所遇到過的最強悍的對手。他幾乎已經承認了一切,卻依然沒有足夠的證據將其繩之以法。對此,江亞早已瞭然於心,否則,他也不會用那種近乎挑釁的方式對方木公開自己的身份。
怎麼辦?耐心地等到他再次犯案,然後尋找證據?
警方雖然沒有掌握確鑿證據,但肯定會對他高度關注。他在短期內再次作案的可能性不大。再說,下一個被害人是誰?是銷售有毒食品的奸商,野蠻執法的城管,還是不負責任的醫生?
這都不是問題的焦點,方木最擔憂的是,還有人願意追捕“城市之光”麼?
“這個城市需要他,需要一縷光。”
方木不得不承認,在他和江亞交談的過程中,至少有那麼一瞬間,他是認同江亞的。
生活在這個城市中的人,在其或漫長或短暫的生命中,多少都受過他人的惡行相待。其中相當一部分惡行,僅能透過道德加以苛責。彼時彼地,法律顯得既蒼白又無力。我們也許會同情,會憤怒,但不會想到去擊殺那些原本與我們無關的作惡者。別人的苦難,終究是別人的,我們的剋制,多半源自於不曾感同身受。然而,一旦有人這麼做了,我們的內心卻難免會感到快慰。民眾如是,警察亦如是。
偵辦“城市之光”系列殺人案中,維繫警方行動力的,多半是出自一種職業本能,被害人著實可恨,殺手在替天行道。即使在警方內部,這樣的聲音還少麼?
方木看看車窗之外,冬日裡豔陽高照,人聲不絕於耳。即將到來的公曆新年讓這個城市處處盈滿了祥和喜悅的氛圍。無論是男是女,是老人還是幼童,個個面色平靜,內心安寧,那些臉龐宛若到處掛起的大紅燈籠一樣光彩照人。
難道守護這樣良辰美景的,不是法律秩序,而是因果報應,不是人人自省,寬容相待,而是以牙還牙的殘忍殺戮麼?
那縷強光,要讓它熄滅麼?
把車停在公安廳停車場,方木仍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完全沒有注意到身後那輛帕薩特上跳下來的人。
“你小子,丟了魂了?”
方木吃了一驚,循聲望去,看見邰偉捏著一個檔案袋走過來。
“是你啊,幹嗎來了?”
邰偉笑嘻嘻地用檔案袋在他身上拍了一下:“來查失蹤人口,我們那個區發現一具無頭男屍。”
“這點小事也需要副局出馬?”方木笑著說,“你們局的外勤是幹什麼吃的?”
“唉,哥們還真不是當官的材料。”邰偉摟住方木的肩膀,“這一個月給我閒的,都快長毛了。好不容易來個大案子,出來活動活動筋骨。”
“哈哈,瞅你那點出息。”方木和邰偉走進公安廳大樓,“案子進展到什麼程度了?”
“查詢屍源呢。”邰偉拍拍手裡的檔案袋,“這屍體有點意思,法醫說至少在福爾馬林溶液裡浸泡了五個月以上。”
“哦?”方木有些驚訝,“會不會是哪個醫學院把標本扔出來了?”
“不像。”邰偉搖搖頭,“屍體表面損毀得很厲害,懷疑在死後被反覆鞭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