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洪水把他衝出囿禁的生活後,他表現出令人驚羨的毅力、智謀和勇氣。但他仍是一門心思,所以仍回到那個監獄。帕奇曼監獄是他的耶路撒冷,他寧願蹲在裡面過幽禁的生活,一半因為他自從必須這樣做,更主要是因為蹲監獄可以逃避自由帶來的種種未知數,遠離女人的勾引。“女人?”他說,“狗屁!”哈里和高個子罪犯一樣,害怕生活和女人,不信任生活和女人。他以醫院為聖殿,裡面只有生活的聲音和風浪的點滴影蹤,因此不覺嚇人。他在這世外桃源生活了27 年,從未越雷池一步。當他遇見夏洛特時還是童身,只求一天天老樣子過下去。然而,除了膽小、被動外,他身上也有渴望,被全身洋溢著渴望的夏洛特一眼識破。她小時候讀過許多浪漫的愛情故事,認為愛情應該“永遠是蜜月,直到兩人中有一個死去”;可是偏偏嫁給了一個平庸的商人。她所追求的正是哈里身上的較好的一面,所缺少的正是銷魂蝕骨的壯麗的愛情,藉以超脫庸俗生活。
哈里被丟擲安全的幽閉世界後,對自己的激情感到驚訝。復洛特的理想和激情比他大,當然是他跟了她走。兩人離開新奧爾良的旅館,去芝加哥、猶他和密西西比。他有過高個子罪犯那樣的深刻懷疑和恐懼,也試驗過隱居,如今他不要這一切。
他身上的緊張和小說中的搖擺一樣,說明深刻的猶豫。
但是,他在夏洛特的敦促下所作的選擇,回憶夏洛特時所堅持的選擇,是寧走快樂和痛苦的大路,不走平安穩妥的小道。直到最後,儘管吃足苦頭、喪失一切,他仍然相信愛情和痛苦勝過平安、體面和財富。“是的,”他說,“在有悲痛與一無所有之間,我寧願要悲痛。”知痛才知自憐,失落後才知悔恨。但是他並不以空虛的懊喪來填補生活,也不把監獄當作耶路撒冷。他能忍受監獄不過是因為已經嚐遍高個子罪犯借蹲監獄而逃避的種種人生經驗。雖然兩人異途同歸,哈里不是出於自願,是為愛情而犯下社會不容之罪。
《野棕櫚》最終不是一部長篇小說,我們也不知如何形容它才好。福克納認為是一部統一的著作(他構思高個子罪犯的故事,“僅僅是為了襯托夏洛特和哈里的故事”,因此把兩個故事一章隔一章地寫)。但這不等於說,他綴合兩則故事的試驗是成功的。讀者多半認為不成功:一方面因為儘管有形式上的聯絡,兩則故事互不相關;一方面因為《老人》沒有《野棕櫚》那樣的不可知論、不如《野棕櫚》那樣不均衡。但是,至少還要補充兩點:第一,儘管形式古怪,兩則故事因對照而相映生輝。如果分開,《老人》顯得冗長而不足道,《野棕櫚》則過於悽戚,令人不忍卒讀,樂與悲起落太大。
《野棕櫚》的高濃度最好能略加稀釋,《老人》的濃度則需要提高。第二,最大的問題不在於形式,在於書中的女人,說得確切些,在於其中一個女人。
《老人》中的那個少婦呆滯而無生氣,除了高個子罪犯外,誰也不會去理睬她。
夏洛特·裡登邁那顯然是書中最驚心動魄的角色。是她創造了與哈里共享的愛情,是她主演了兩人分擔的慘禍。她的需求是奢侈的,她的獻身是絕對的。她可以拋棄一切,拋棄了丈夫、子女還不夠,竟堅持墮掉腹中的胎兒,一切為了她所謂的“獸慾”,她稱自己追求的情慾為獸慾,然而她在情慾中追求的是愛情、她渴望得到愛情。“我對你說過,”她說,“當然我想說的也許永遠只是希望。”埃迪·本德倫要而得不到的滿足,夏洛特不惜一切地追求。她的夢想中有埃迪喻之為雁和來自“幽冥的朦朧、高亢而野性的”情慾的呼喚,也有交合,以及某種意義上的結婚。
夏洛特當然討厭禮教,對於心靈結合,無論多麼高尚,不感興趣。成為她生活奇蹟的淫慾其實是真正的情慾。她憤怒反抗一切束縛,特別是社會和年齡——愛情的兩大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