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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以金贖罪 (第2/3頁)

可誰知李二陛下繼續說道:“但是你剛剛所說,那便是欺君之言,按律,當斬!”

房俊徹底服了……

昨天終南山上的野炊之宴,自己鬧了那麼一齣兒大烏龍,回去之後忐忑不安。長樂公主乃是李二陛下最喜愛的嫡長女,豈能容得房俊如此輕薄?

去跟老爹房玄齡商量一番,被老爹噴了一頭口水,之後便指點他趕緊進宮,主動向陛下請罪。

結果,李二陛下二話不說,丟給他一根混子,然後人家頂盔摜甲,說是隻要房俊能擊打到他的軀幹十下,便饒了房俊……

房俊又不是傻子,別說十下,一下也不能打啊!

且不說這可是暗無天日毫無人權的唐朝,毆打皇帝乃是滿門抄斬的大罪,就是後世的大天|朝,你打習爸爸一下試試?弄不死你……

反正今天不論他做什麼、說什麼,都得讓李二陛下把這口氣發出來,當然繼續捱打是不可能的……這皇帝可是真的不留手,剛剛這一頓棍子差點把他抽死。

怎麼讓李二陛下出氣呢?

破財免災唄……

房俊一拱手,說道:“臣嘗聞,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非是微臣貪生怕死,實是想留著這無用之軀,為陛下盡忠職守、死而後己!微臣得陛下信重,組建‘神機營’一事,已有所成。只是國家困苦,財政緊縮,微臣不忍陛下為錢糧之事費心,是以另闢蹊徑,謀劃了一個專案,可為‘神機營’籌集到幾十萬貫錢款。‘神機營’雖然深得陛下倚重,但畢竟初創,用不到這許多錢款,微臣願意將其中半數繳入國庫,充盈國家財政,以使天下百姓皆能沐浴皇恩……”

幾十萬貫……

李二陛下頓時來了精神。

“此言當真?”

房俊肯定的道:“比真金還真!”

李二陛下嘖嘖嘴,這話怎麼聽得有些耳熟……

不過面對幾十萬貫的誘惑,他也顧不得許多了:“幾時能解入國庫?”

房俊一點都不猶豫:“入秋之後,西征之前!”

眼下李二陛下既要西征高昌國,又綢繆東征高句麗,兵力尚好說,只是因為這兩年又是雪災又是旱災,年景不好,這錢糧的儲備便捉襟見肘,是以,沒有什麼能比錢糧之物更能打動李二陛下。

只是自己這麼做,豈不是“贖刑”?

以金贖刑,古代歷來皆有。

景帝時採取了“輸粟於邊縣以除罪”的辦法,這種納粟贖罪制實為國家的生財之道,“文景之治”史稱盛世,這應是原因之一。此外,漢代還允許用納錢、出縑、輸作贖免刑罰。

惠帝元年下令:“民有罪,得買爵三十級以免死罪。”應劭注曰:“一級值錢二千,凡為六萬”,這實際上就是允許以六萬錢贖死罪……

隋唐以後諸律,贖刑形成了非常嚴密具體的制度,每種刑罰都規定了相應贖金的數量,對哪些情況適用贖刑制度都做了明確規定。

《唐律》規定,笞十至五十分五等,贖銅為從一斤到五斤,每等相差一斤,杖刑六十至一百,贖銅為六斤到十斤不等。徒刑一年贖銅二十斤,流刑兩千裡贖銅八十斤。死刑的絞、斬贖銅都是一百二十斤。贖銅最多為一百二十斤,最少為一斤。

當然,犯十惡大罪不許贖。

見到李二陛下心情貌似不錯,房俊便趁機說道:“那個……陛下,您看這件事確實是微臣的不對,但事已至此,也無可更改。今後微臣與長孫少卿同僚為官,這整日裡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難免尷尬,所以……”

李二陛下皺眉:“想讓朕將衝兒調走?”

房俊趕緊說道:“其實,調走微臣也行,微臣不在乎高官厚祿。”

心裡卻明鏡兒似的,除了自己,誰玩得轉“神機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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