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部分 (第2/4頁)

人雙手握著。

透過七彩的琉璃,一切風景都顯得那麼模糊而不真切。為了自己嗎?只可惜世人覺得合適的,自己卻不一定喜歡呢。朝鳳笑笑,抬起頭看向術葬“比起燈,我還是比較喜歡錢。要不然你拿燈,我來拿錢吧。”

“不可以。”術葬很嚴肅的搖了搖頭,極其認真的看向朝鳳“錢是很重要的,必須好好保護。我已經叫小乖看著它了,文君不必擔心。”

果然是個守財奴,朝鳳無奈的搖搖頭,又看看手裡的花燈。這玩意好看是好看,可是總不能老叫自己提著吧,重不重的就不說了,且看周圍人的眼神,一個個都死死的盯著自己,就更看街邊把式手裡的猴子似的,實在叫人不舒服。

自己好歹是被莫離正大光明的迎娶進來的,當時也是騎著馬,從正城門過來的。那是見過新王后的,何止是千人,若是被人認出來,丟面子倒是不怕,反正自己一直覺得臉皮還不如麵皮的。可若是叫有心人看見了,只怕丟掉的,就是是命了。

思來想去,朝鳳還是覺得不該拿著手中的花燈,便四下張望了一番。正好看見個小女孩,眼巴巴的看著自己手裡的花燈,一副非常想要的樣子。朝鳳便乾脆把花燈遞給小女孩“若是喜歡,就拿去玩吧。”

小女孩愣了愣,呆呆的的看了看朝鳳,發現對方並沒有再說笑,便歡喜的接過花燈,跑到一邊玩去了。

“呵呵,娘子的心可真善。我原是以為娘子不過是愛財的女子,卻沒想到您既然會為給孩子一擲千金。”一個清朗的男生傳來,朝鳳回過頭,可不是剛剛那個仗義執言的少年?

朝鳳皺皺眉“一擲千金?公子何出此言?”

“呵呵。”少年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自己的後腦勺“您也別一口一個公子長公子短的了,在下就是個賣貨的。雖是讀過幾年的書,卻實在算不上是什麼斯文人。您若是不嫌棄,就直接叫在下林宵吧。”

見朝鳳點了頭,林宵才接著開口“這來花燈會的人都知道,這燈王真正的獎勵根本不是什麼賞銀。真正值錢的,就是那盞王燈。若是真的碰到好那一口的,不出一刻鐘,只怕千金都願意換。可是現在,娘子居然就這樣把它這樣送出去了。當真是視金錢如糞土,叫在下實在佩服。咦?夫人,你在看什麼?”

“我在看那個小女孩哪裡去了,然後把花燈要回來,賣掉。”朝鳳一邊回答著林宵的問話,一邊繼續在人群中搜尋。

開玩笑,就是官家府邸的小姐,一個月月錢不過二兩。自己再宮中雖是不愁吃穿的,可是也絕對沒有多麼的富裕。匈奴到底不是大夏,自己現在用的東西,大多是內務府分發過來的,還有自己之前從大夏帶來的。莫離雖是也賞了自己不少東西,可既然是皇帝的御賜之物,自己到底是不好賞給別人的,收了到和沒有收沒什麼差別。

花燈節過往的人實在多,想要在人群中找到一個人可以說是有如大海撈針一般的困難。朝鳳無奈的收回視線,無視了林宵臉上的錯愕,笑著看向術葬“怎麼?你竟然一點都不心疼?”

“有什麼好心疼的?”術葬歪歪頭,有些疑惑的看向朝鳳“既然是給你的,那便由你處置就好。只要你高興了,就是萬金也是值得的。”

見術葬說的這麼認真,朝鳳倒不知道應該如何回話了,只好乾笑兩聲“你倒是大方。”

“哎呦呦,雖不是光天化日,可是二位如此甜蜜恩愛,倒是叫錢某人好生尷尬。”錢老闆笑笑,話雖是這樣說的,可是他的臉上莫說是尷尬了。就是半分其他顏色也是沒有的。

湊近了朝鳳才覺得,這錢老闆看上去到頗有幾分像是狐狸,就連性子也是像狐狸一般狡猾的。這樣一想,朝鳳便覺得心裡好受不少,就連和錢老闆說話的口氣都柔和了些“不知道錢老闆是要到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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