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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食街,是我現在躲藏的這條街道的名字。第一次知道這名字時,我腦子裡直接出現“未腐化便成食”這幾個大字。想要這裡生存下去,就得把自己腐化掉,從裡到外地腐化,腐化成這化食街的一部分,不然只能成為爭奪的食物。

勝者為王,是任何世界的生存法則,但在這裡,這條規則更血腥更野蠻更赤裸,這是個武力至上的黑暗世界。

罪犯、妓女、流浪漢、普通老百姓,任何你可以想到的下層社會該有的人群,這裡一個不漏。

不過偶爾會看到衣著光鮮的年輕人,張著好奇的眼睛端著驕傲的臉盤,那是外面世界自大的一群人。在我來這裡的短短一個月中,我還沒看過有哪個從外面進來的人能大大方方地走出去。他們踏著筆直的步伐進來,扭著鮮紅色的身體出去。

可即使這樣,想進來一探的人從未減少過。化食街———那裡是最佳的生死街道,那是外面自持甚高的人們對化食街的評價。

但現在這條黑暗街道卻是我唯一的停歇之地,龐多的幫派,複雜的居民,為我提供了最好的遮蔽。

不能離開這裡,快到帳篷時,我已經有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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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來的。”頭剛鑽進帳篷,一道很不和善的聲音就傳來。

“孝敬,孝敬。”我嘴裡喃著,把手中的水果分了三份。

“算你識相。”直接把水果咬進嘴裡的是個比我還小的男孩,12歲。頭髮很短,眼神卻桀驁不馴得很。

而另一個跟著咬進蘋果的是個小女孩,10歲。名字倒很秀氣,叫芳子。朝我笑笑,有些敷衍地說句“謝謝。”

這兩人便是我的合租人,更正確的說法是,他們是我的房東。

“平老大。”我走到男孩旁邊,作為同意讓我搬進來的條件,我按他的要求叫他老大。只是我在老大前加了他的名字,那樣叫他時,他只是兇狠地看著我也未反對。是因為覺得讓比他年長的人叫他老大已經很不容易了,所以不再追究?那是我無聊時想的,我當然知道原因不是這個,他只是懶得多計較。明明是個小孩,氣勢倒是不錯。

低頭朝掌心呵氣,我走到帳篷裡唯一的熱源,那是用磚塊排成的臨時火爐,現在裡面正有木頭在燒著。

我一到火爐旁,芳子就往平那邊靠,她似乎很討厭我。我暗暗回憶自己有沒有做過什麼惹她生氣的事,可想來想去還是想不出個所以然。而且我是這兩週才爬出這帳篷的,之前我可都是躺在裡面昏睡著。是因為照顧了我兩週,嫌我麻煩了?我隨便猜測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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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印象是那個人平靜的眼神,那是可以穿透怒濤的大海的眼神,但未到我的身上。

轟隆隆的炮聲,被高高擲起的身體。在浪中翻滾,四肢掙扎,只為能抱住一個支撐點。那晚的一切,我一點一滴都收在懷裡,甚至被甩到岸上時,我的腦袋還是清醒著,只是眼睛睜不開了。可我並不想記住這麼多啊,只能苦笑著對自己說記得牢也不是件壞事。

我失去了自欺欺人的資格。

從以前我就在想,我也許是個很自我的人,自我到自私。

因為我覺得現在的自己很可憐,本來只要往外跨一步,我就能離開這個化食街,但我不敢,用腳趾頭想,都知道外面有多少人在找我。我想離開這個沒有留給我任何好印象的國家,我想要錢。只要有了錢,我就能回家,我篤信這一點。之前在性奴集中營是力量第一,而現在則是金錢第一。

摸摸腫起的胳膊,那晚被岩石直接砸中的胳膊都已經過了一個月了還沒消腫下去,現在它常時不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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