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壽家族很多人其實日子過得一般般,尤其是不想賣房子的人,他們大多和壽立燦差不多,就是想在這裡老去。
村子裡年輕人不多了,多數是老人,再就是外來遊客。
“是啊,好的企業進來,我是不反對的,怕就怕盛輝那種,純純的一群老流氓,偏偏還懂法!”壽立燦說道。
“我看見我家老宅也被酒店拿去經營了,這事有點奇怪啊,我爸媽不是借給他們嗎,他們如果沒住,該歸還給我和我爸,怎麼反而租給了酒店?”季雲詢問道。
兩萬五的那家鳳冠屋已經變成了一家奢華別墅酒店,這是季雲剛才走來非常不理解的地方。
當然,這對季雲來說不是壞事,只是要詢問清楚來。
“租出去快十年了,之前還要賣呢,被你爸痛罵一頓,他們才說租出去。”壽立燦沒好氣的說道。
“哦,哦,他們和那家酒店公司簽了租賃合同對吧?”季雲笑了起來。
“簽了,前陣子他們家還跑來跟酒店負責人鬧,說租金要再漲,人酒店負責人過來跟我訴苦,說他們不講契約精神。”壽立燦語氣裡透出了對那家人的厭惡,簡直是給壽家族人丟臉。
“我有點納悶,房子是我和我爸的,合同應該和我們籤才對啊?”季雲說道。
“哎呀,他們住了那麼多年,村子裡年輕人都以為那是他們家房子了,估計合同籤的比較早,隨便在村委會開了一個證明,於是就跟人酒店簽了,聽說他們家現在什麼都不幹,就靠著這收租金呢!”壽立燦說道。
靠,拿著老子的房子收租金!
“既然他們已經有了商業用途,那事情就好辦了。”季雲此時卻笑了起來,腦子裡已經有了思路了!
十年前他們就租給了酒店。
那這份合同已經證明他們沒有在這間屋子長久居住。
況且審判長要求季雲對這家人的居住投入進行賠償,前提是他們確實居住,且確實有投入,才需要作出賠償。
現在,他們不僅沒有居住,還租給了酒店,酒店是商業用途,已經不是自用居住屬性了,無論酒店投了多少錢,這方面的賠償跟自己無關。
季雲可以讓法院幫自己收回房子,然後不僅不用賠償,還可以要求對方把這十年的租金支付給自己這個真正的房東!
很好。
最麻煩的問題得到解決了!
季雲之所以不馬上去跟他們對峙,是因為他還沒有找到制勝的關鍵。
現在這個關鍵有了,那收回自己半山墅的方法就成了!
“先找酒店負責人,最好能夠從他們那邊得到那份合同。”
這章沒有結束,請!
“官司流程基本沒問題了,證據齊全,可能發生的情況也模擬了一遍。”
“倒是打完官司後,得再找一個法院執行人,最好是手段比較鐵的那種,讓他幫自己儘快強制執行,免得這些人耍無賴。”
“暫時這樣去推進。”
……
季雲沒有去與對方當面對峙。
對峙無非就是吵架,吵架這種事情吵贏了是沒有一點點獎勵的。
季雲要的是在公堂上吵贏。
所以所有的準備也都是為最後對簿公堂用的。
至於私下協商?
很遺憾,季雲壓根沒往這方面去考慮過。
換位思考一下,自己住了十幾年的房子突然升值了,然後一個不明來歷的傢伙拿出了土地證房產證說是他的,即便知道對方的東西有法律效應,他們也會搏一搏,不說徹底侵佔,咬下一塊肉也是賺麻了!
季雲如今也算是一個大善人,但面對這種早已經心生歪唸的,一向都是重拳出擊,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