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倆進屋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開始分錢,張書海只把小面值的那幾捆錢拿了出來,兩人數了一下,一共是四千塊錢。
張書海拿出一千塊錢,扔給了張小馬:“給,這一千塊錢歸你,剩下的這三千,一會你姑回來,給她拿一千,你看咱倆在你姑家連吃帶住的,怎麼也得給她點,”
張小馬高興的把一千塊錢揣了起來,覺得叔叔這錢分的沒啥毛病,他是主謀,也是老大,多拿一千也是應該的。
剩下的那一沓百元大鈔,不多不少,正好是一萬元,張書海就自己私吞了,這事也沒有人知道。
一直到了最後案發,張小馬知道這件事之後,非常的生氣,他在法庭上說道:“我叔那麼個講究人,真沒想到他會騙我,真是半點都沒想到。”
叔侄倆作案後的第二天,張小馬就回侯莊村了,第三天張書海也回去了,剛一進村又碰到張雲志了,張書海告訴他:“那個事後來沒幹,我自己幹不了,他家人太多了,根本沒法下手。”
張雲志聽完之後,正好給了自己一個臺階,於是也附和道:“就是,就是,我也是看人太多了不好整,不然我也不能跑回來。”
張書海首戰告捷,到手了一萬多塊錢,雖然能暫時解決一下眼前的問題,但是這點錢卻是遠遠不夠的,必須要物色更大的目標。
不過張書海覺得下次得改變策略了,不能再搶個人了,像李全國那麼有錢的醫生,去一趟才搶了這麼點錢,要不是有意外收穫,那才幾千塊錢。
個人家裡有錢也看不了,壓根就不知道他們把錢放在哪裡,說不定都存在銀行裡了,以後這種就不能整了,要整就得整能看得見的。
不過這種目標並不那麼好找,張書海只能等待機會,與此同時他又考慮到了武器的問題。
自己手裡的那支單管獵槍一次就能打一發子彈,真到了關鍵時刻,萬一再卡殼了,那可就真玩完了。
張書海聽說現在有一種獵槍叫五連發,一次能裝五發子彈,他打聽了一下,這種槍在越南有賣的,於是便以旅遊的名義,去了一趟越南。
結果到地方發現,槍雖然是有,可是根本就沒辦法帶回來,張書海只能放棄了,在越南待了一天,轉身又回來了。
回到河南之後,張書海琢磨了幾天,突然想到一個人,這個人是他老婆的親侄子,名字叫王志昆,出生於1967年,父母都是農民,家裡特別的窮。
王志昆從小學習成績不錯,但是到了高考那年,發揮的不太好,沒考上大學。
王志昆很不甘心,想要復讀一年,來年再考一次,可是爹媽卻告訴他:“算了吧,你可別復讀了,趕緊出去打工賺錢吧,家裡實在是沒錢了,即使你考上大學,也供不起你繼續讀書了。”
當時張書海正在村裡當村主任,他聽說這件事之後,馬上找到了大舅哥和大舅嫂:“這孩子想讀書,怎麼能不讓他讀呢?不讀書能有出息嗎?你們兩口子就是緊一緊,也不能把孩子耽誤了啊!”
接著他又告訴王志昆:“志昆,你去好好復讀,老姑父看好你,相信將來你一定能有出息,你爹媽不給你拿錢,姑父給你拿,姑父絕對不會看錯人!”
就這樣,張書海幫王志昆拿了復讀的費用,他第二年就考入了中南政法大學,這四年大學的學費,包括生活費,有一半都是張書海給拿的。
1990年王志昆大學畢業之後,分配到了平頂山市法院經濟審判二庭政治處工作,經過幾年的努力,於1997年在平頂山市郟縣法院掛職鍛鍊,任院長助理。
這份工作經常參與重大案件,要與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不僅有人脈非常廣,所以張書海就想到他了。
兩人見面之後,張書海直接開門見山:“大侄子,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