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本·巴都他遊記》的記述
元·至正二年(1342年),摩洛哥人伊本·白圖泰(伊本·巴都他)來到泉州。他在後來的《伊本·巴都他遊記》中,提到泉州造船的情況。(參見泉州歷史網qzh。126。《泉州人名錄·伊本·巴都他》、《泉南著述·伊本·巴都他遊記》)
《伊本·巴都他遊記》說,在印度洋曾目擊很多中國商船。中國船分三等,大者曰“鎮克(Junk)”,中者曰“艚(Zao)”,三等者曰“咯克姆(Kekam)”。大海船有四層,裝置齊全,“每一大船役使千人”,載水手600人,士兵400人。大船有三帆以至十二帆,帆皆以竹為橫架,組成席狀。另有小艇(柴水船)三隻附屬之,尾隨其後,依大小名為“一半(Half)”、“三分之一(Third)”、“四分之一(Quarter)”。“此種巨船隻在中國的刺桐城(泉州,Zaitun)製造,或在廣州(興克蘭,Sinkalnan)製造。”
《伊本·巴都他遊記》中還記敘一些造船技藝:制時,船皆有三面(指兩舷側板和船底板),用大釘釘連之。每釘長3“骨尺(cubit)”。每船有四層,公私房間甚多,以備客商之用。廁所裝置,無不周到。水手在船上植花草、姜於水桶中。每船有船櫓十二梃,每梃須十人至三十人才能搖動。
《伊本·巴都他遊記》所記的尺度數量,可能有些誇大差錯,但不能因之全盤否定。如他所說的船分三等,相當於“舟曾”(“舟曾”合一字)、“艚”、“舟居”(“舟居”合一字),都是泉州方言的稱呼,至今仍如此。
泉州元船的技術特徵
元朝,泉州造船技術的進一步提高,表現在:
(一)船型有明顯等級之分
大型的舟曾(“舟曾”合一字)船船身長達30丈,可載千人,或5000料(約250噸以上)。中型的艚船船身長10丈,可載200—300人,1000—2000料(約50—100噸)。小型的舟居(“舟居”合一字)船船身長在10丈以下,可載100人、1000料以下(50噸以下)。分出明顯等級,是定型化、規模化生產的表現。
(二)帆、櫓並用
為適應船型增大、航程增長、航路複雜的新要求,元朝較大型海舶設定多桅和多根船櫓,以便把風力和人力的使用結合起來。《馬可·波羅遊記》中就稱,他在刺桐港看到的海船有四桅九帆。為充分利用風力,可根據航向和風向,調整張掛的帆數。為加速或無風時用櫓,一般配有8—12根櫓,一般櫓用4人搖,較大的櫓須10—30人方能搖得動。
(三)船上分層
公私房間較多,住人和裝貨的艙間分開,裝置齊全。
(四)大型船還配備小艇
碇泊時,小艇作為交通船,供靠岸補充淡水和採買之用。據《元典章》載,這種小船稱為“柴水船”。
明
明代航海技術和宋、元相比,沒有質的進步。還是木航船,只能利用季風、洋流、潮勢等自然力為動力,用牽星術定向測距,用鉛錘測水路深淺。明代前期用水羅盤,“浮針於水,指向行舟”,不過航海羅盤已精確到24個方位,是一大進步。為利於遠航,船上儲積淡水,不但供給飲用,且加強船的穩定性。
成化八年(1472年),市舶司遷到福州,但以後私商不顧官方禁令,仍建造海船進行海上商貿活動。按船型大小不同,有大洋船、鳥艚船、小洋船之稱。
嘉靖九年(1530年),惠安縣海洋捕撈有拖網、流刺網、小圍繒、拖釣網船等19種作業技術。
明末,鄭芝龍、鄭成功父子相繼在南安石井建立造船坊,營造軍、商兩用船,年造三五艘,修數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