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五年十月十二日星期六晴
一天,又匆匆的去了,只剩下的是夜。夜,還沒去。
此刻是這樣的寧靜。我坐下又回憶起白天的愉快。
早上,九點多去麗梅家玩。在路上,我就見到她在遠處看我,真的有點認不出對方的樣子。
不用說我們己經整整兩個多月沒見面了,見了面也是無拘無束的開心。
下午,我們三個同學湊合得太巧了。三個女同學難得在一起說說笑笑。特別是我和豔芬,兩人的性格相投。瘋瘋癲癲的搞笑。
我們上街買東西,逛商店,去書店。書店,對我來說太有吸引力了。到了街上,它是我第一個必定去的地方。
麗梅買了本《帶露的玖瑰》我也不想買書了,只看看就算。可是卻有一本書,臨走了,也給同學說得動了心。《一個少女的日記》這書的名字多有魅力“少女”。對我更有吸引力的是“日記”吧?見到“日記”這兩字就等於見到了什麼寶貝似的。我猶豫不決。因為這些錢是我慢慢存起來買衣服用的。買不買呢?“買呀”經同學一推薦,我終於是決定買了。可是誰也不會想到我們這些膽小鬼吧,我們見書的封面寫有“少女”兩字的竟害怕得誰也不敢買。還說是自己的同齡人,卻又這麼怕。
在這個社會,“少女”這兩字實在太有魅力了。要不,我們為什麼這樣怕呢?說真的要不是為“日記”這本書也許我不會動心的。
我想,作者的年齡和自己相仿看看別人是怎麼寫的?看看自己同齡人的內心世界是怎樣的?怎麼不可以瞭解更多的人呢?嘿,討厭,想是這麼想,卻怎麼也不敢買,同學的催促也毫無作用。
最後,豔芬鼓起勇氣,其實她也挻怕,慌張極了,她說“又不是我看的,怕什麼的。”難道看有“少女”這兩字的書就很壞的?那這麼說我也是“壞女孩”了?
是不是我們正在長身體的時候看見這些字眼太敏感從心裡發出的感覺?說心裡話,當時代這麼稱呼我們這年齡為“少女”時,我也是不敢這樣稱呼自己的,而且還怕見到這兩字。我心裡有點意識卻又不怎明白?有點懵懂。
買了書後我們又去了別的商場逛逛就回家了。
到了家裡,沒事幹時,又想起買書時的情景,也忍不住一個人笑起來。真是的。
十月十三日星期日晴
天氣又變熱了。我得回五山做事了,回來一個多星期再不走,媽媽也不高興的。玩也玩夠了。逛也逛累了,還不去千工作,生活也不會有意義的。
早上我眼睡得很不想走,但媽要我今天一定要走。因為她做了餈粑不趕快拿去五山爸爸姐姐他們吃就要餿,因天氣變熱了。我感冒了也不想吃肉反胃。
昨天上街本想買冬天衣服的,可惜又差錢沒買成,現在臨走了也沒忘記。
下午我沿著鐵路往汽車站去,因為這條路較近車站。
開始我悠然自在的在鐵道上走,走著走著突然被人抓著:“票,你的票。”什麼?我糊塗的:“我沒票。”“沒票不準走”。天,她竟以為我是從火車下來的,見我沒票抓著我不肯放。真倒黴,又要誤車了,我該怎麼辦呢?誰叫我沿著這鐵路走,不往這條路走根本不會發生這些事。
解釋,怎麼解釋?“罰錢”。她還蠻不講理,隨便抓人。什麼口講無憑,真是活見鬼了。
我又有什麼證據說明我不是從火車下來的?要不是怕誤了坐汽車的時間我也會反問她“你也有什麼證據證明我是從火車上下來的。”
我沒抗議所以委屈極了終於是哭了。這“戲”該怎麼收場呢?要不是一個好心的阿婆幫我辯解,也許她都不肯放我走了。我實在委屈。“吃一塹長一智”我再也不敢為了操近路而走鐵路了。
十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