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 (第2/5頁)

受的。

莫菲菲依舊不說話,吃飯的時候由小林子把自己那份端到面前。但是她不再阻止他們殺人,只是用手捂住雙眼,他們,也儘量用乾脆利落的手段解決,給別人一個痛快。

在一個靜靜的晚上,漫天星空。沈天啟幽幽向她說起自己第一次殺人的事:“那一年,我才十歲,隨著父親和一眾夥計到南方做生意,不料在半路荒郊被十多個強盜打劫了。商隊有二十多個保鏢,對付這些賊人自然不在話下。把他們全部活捉之後,父親就要命令把他們就地全殺了。我年紀還小,天真地乞求父親放了他們。當時父親深深看了我一眼,嘆了口氣,不顧大夥的阻攔,把他們放了。不曾想,一個時辰後那些強盜去而復返,並且帶了七八十個同夥。那是一場惡戰,護衛保護著父親和我逃出來,我們去的時候四十人,回的時候只有五人。我知道了父親當時放人的時候態度這麼奇怪,因為他要用血淋淋的教訓,給我上一堂活生生的課。我恨自己無用的善良,再懊惱也沒用,從此以後,我學會了鐵石心腸和一句真言:對敵人的仁慈就是對自己的殘忍。

莫菲菲震驚了,原來他的成長居然沾滿了血腥。或許,成功者的手總要沾血的,自己也應該改變了,不要失去的時候才後悔莫及。有什麼辦法呢,不是別人死就是自己死,只要是個思想正常的人都會讓別人死。想要不死,你只能變得更強,莫菲菲對自己說。

從最初的震驚、抗拒到習慣、接受。看著他們殺人,莫菲菲已經會這樣想:我們是替天行道,是為了挽救更多的生命。

難道,死去的就不是生命?為什麼有些該死的人死了而更多該死的人卻好好的活著?是因為那個該死的人有讓要他命的人死的能力嗎?我是不是該死?不管該不該死我都不想死,那麼,就讓要我命的人去死吧!

莫菲菲知道那個善良的少女離她遠去了,她再也不會像以前一樣。又有誰會像以前一樣呢,人總是會變的,否認是因為不敢正視。

她不再慪氣,在一個適當的時候,自己開口說了話。他們一點都沒有詫異,因為他們知道,她遲早會想通。想通了,她就長大了。在現代的時候,所經歷的最骯髒的事就是錢權交易,見過的屍體是火葬廠裡化過妝的,蒼白、平靜。要在這個社會立足,觀念不得不改變。

在幾次交戰中,他們共殺了近一百人。沈天啟的武功居然是意想不到的高,莫菲菲猜大雪小雪加起來都不是他的對手。無論如何莫菲菲死守著心底的最後一道防線,不到萬不得已,不能親手殺人。

穿過大山,賊子也少了。做壞事,自然會選擇見不得光的地方,臉皮厚的人除外。由此可見那群賊也不是壞得徹底。為什麼有人要去做賊?因為沒有飯吃,沒有衣穿,沒有房子住。什麼都沒有了,殺個人算什麼?出來才知道,我朝並不如京城裡表現的那麼歌舞昇平,坐在廟堂之上的人,可會想到?莫菲菲想起那個溫和而睿智的男人,他的心裡是不是裝著天下呢?

路邊的樹越來越少,黃土越來越多。經過五十三天的跋涉,他們終於風塵僕僕到達鄆州。

鄆州是與西吳國接壤的小城,人口近五萬。自古這就是西域到達中原的必經之路,來往的客商很多。最初只是一個驛站,有人留下做生意,慢慢形成一個小鎮,更多人被吸引到這裡,小鎮規模擴大,變成一座城市,朝廷也派了官員進行管理。管理也沒用,由於太過偏遠,官兵很少,城四周都是看不見邊際的黃土,又沒有城牆,於是經常有馬賊騷擾。

“當馬賊來騷擾的時候反應快的商家、百姓就趕緊關門,在路上躲閃不及的客商就會被洗劫一空,如果不反抗大致不會有性命之憂。他們搶完路上的人就走,也不多逗留,更不會打家劫舍,為啥?因為隔三岔五就要來,把雞都殺死了哪裡來的蛋?馬賊走遠之後,官兵們才會打

最新小說: 不是御獸師咋了?我有一國御獸 魔法書成真:開始夢域副本 眉山蘇氏,蘇允最賢 超能進化:我的兵種有點貴 龍族:路明非的逆反劇本 末日遊戲的違規者 我把NPC拐跑後遊戲崩了 捱打永久加生命,開局即無敵 強制遊戲 從EVA開始的穿越之旅 NBA帶著西蒙斯踏上籃球之巔 網遊:女孩子也能成為大佬 國乓!讓我成為我的榮耀!! 光與暗的交響 網遊:開局萬倍增幅,炸了新手村 求生遊戲,我在異世捲成大佬 體育:我在奧運會,吊打大漂亮 龍族:我在屠龍時代做心靈導師 震驚,我竟將自己最佳化成女生了 率土:我有小號多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