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芝又不在,沒人照顧老太,得送到幾個哥哥家裡去。
幾個哥哥湊在一塊兒算計了半天,不同意!
——大房有八口人,仨小五大,那一個月就要給老四18塊錢?一年就是二百塊!再加上二房、三房的,那老四不用幹活了,躺著也能吃香的喝辣的!而且人病了他就不管了?那一年365天,他可以說老孃病了364天,就把老孃推回給他們?
陳全勝又提出另外一個方案:不管哪個哥哥贍養母親,他都是每個月出十塊錢。因為他還沒孩子,就他和靈芝兩個人,就算一人一月出三塊,那也才六塊。再說了,他也不知道靈芝以後會不會跟他離婚……
這個炸|彈一推出,哥哥們都猶豫了。
如果老四願意一個月出十塊錢來贍養母親,那其實已經夠了。
就一個老太太,能吃多少呢!
再說了,老四出十塊,另外兩個兄弟也不能少於十塊,對吧?那算一算……只要養一個老孃,一個月至少能有三十塊錢的收入!
當下,老大陳大勝就拍了板兒,決定接收陳老太。
分家這事就這麼定了。
張靈芝回老家的這些天,陳老太一直在跟大兒媳鬥法,根本顧不上這邊。
於是張靈芝和陳全勝過了個好年……
不過,大嫂為了轉移陳老太的注意力,直接把火燒到了張靈芝這兒。張靈芝不怕事兒,直接和陳老太吵了一架,然後收拾東西準備上京都來。
陳全勝就趁機提出:為了挽救婚姻,他要進京追妻。
就這樣,兩人來到了京都,在大塘村那兒……直接找村委買下了一套半新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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