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春家,其實就是個搭在街邊的棚子。
外頭看起來亂亂的、髒髒的,但屋裡卻是異常乾淨整潔。
就是小了點兒,大約十三四個平方左右,擺著一張單人床,一張舊桌子、一把椅子,床底下放著兩隻用來裝衣裳的皮箱,牆角處放著個臉盆架,擱著倆臉盆一個痰盂一個桶,外加一隻注滿了水的大陶缸,僅此而已。
張春問桃桃,「我能借你的腳踏車嗎?」
桃桃把鑰匙扔過去給他,「明天你去我家,把宋秩的腳踏車騎過來。」
——宋秩的腳踏車是二八載重式的,能馱更多更重的東西。她的腳踏車是女式的,很輕巧,騎行方便但馱不了太多東西。
張春應了一聲,又對桃桃和連春玫說道:「你倆在這兒隨便點啊,沒事的,反正我的家當就這麼點兒了,也不值錢!」
說著他就匆匆走了。
小妞妞主動爬上了床,還對連春玫說:「媽媽睡覺覺,小妞妞睡覺覺。」
連春玫有些難受。
——她已經在火車站流浪了三個月,一直就是睡大街。附近的人都知道她和小妞妞的身世,都可憐她,公安和城管看到她的時候也假裝看不見……甚至還常常送幾個饅頭包子給她吃,有時候下雨了,火車站售票大廳裡的服務員就喊她進大廳裡躲一躲……
她感念世人的好,但這幾個月來,她和孩子吃盡了苦頭也是真。
小妞妞已經很久很久沒有好好吃過飯、洗過澡、正兒八經地在床上睡過覺了。
可是——
連春玫輕聲說道:「小妞妞,你不能上床。那是叔叔的床……咱們好久都沒有好好洗過澡了,身上的衣裳也髒,不能弄髒別人的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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