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當時,大陸男和港女談朋友的確是需要一些勇氣的,畢竟經濟條件有很大差別。
半年後PwCC被賣給18M,這個突發事件讓Christy有點措手不及。安然出事的時候她也考慮過五大這種地方會受到影響,但是肯定沒有想到變數會這麼大而且來得這麼快。按理說她是屬於PwC China總部的人,和我們PwCC的人不一樣,她如果想要一直留在嘉裡中心的話並沒有什麼問題。。。在北京的這兩年多時間,Christy的本來計劃是要發展出一些“離太陽比較近”的關係,爭取能夠多取得幾條自上而下的route。但這個事情其實完成的並不好,因為她的背景始終都還是“外面”的。可能是覺得在北京已經再難有什麼突破,於是當Edwin找到她商量一起出去開公司時,她立即就答應了。
當時Tom是Edwin的小弟,所以Tom肯定也會加入這個公司。關鍵的問題就是我,在這之前我並不認識Edwin,和Tom也只是一般熟而已,所以他們決定拉我加入的唯一理由………我後來回想………只可能是Christy!所以她才會單獨帶著我去廣州,所以她才會在廣州對我特別照顧。。。如果沒有猜錯的話,Christy在2002年我們決定離開普華的時候就已經看上我了!
任何做大事的人,挑選幫手和培養臂膀從來都是提前動手的。
2003年我們的騙錢公司出事,我和Christy被Edwin算計了。這個事情在我來說的話很正常,因為當時的我還不能算“經驗豐富”,疏忽大意是不可避免的;但在Christy來說,只能算陰溝裡翻船。當時老丁已經在為她工作了,但是搞得並不好,整到後來局面幾乎失控,Christy正被老丁搞出的麻煩事所累,根本就沒工夫照顧到我們的騙錢公司這邊,所以一不小心就被Edwin鑽了空子。
當初Christy決定和Edwin整這個博盛公司,其實是採取的一種“體驗”辦法。體驗什麼?她需要知道一些華爾街對手在中國的具體玩法,最好也是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扮演他們的客戶角色。其實除了她直接參與的我們這個公司外,她還入股了很多小型的創業公司(包括最早老丁的網站)。不為別的,就為了取得第一手資料。
在廣州呆的那一年,其實是對我改變非常大的一年。這一年裡幾乎都和Christy住在一起,耳濡目染,再加上很多時候她有意識的“影響”,慢慢的我自己也感覺到我變了:以前的我雖然確實是比大多數同齡人都要成熟,但我仍然是一個話很多、愛開玩笑、做事高調的人,但這整整一年下來,我臉上的表情開始越來越冷,話越來越少,心越來越硬。我慢慢的學會了隱晦和不露聲色,學會了把自己變成沙漠裡的一滴水。。。
Christy當初看中我,是因為我身上暗藏的很多特質。她其實是在一步一步的觀察和考驗我,雖然我或多或少看出來了一點,但當時我認為那不過是她在培養一個事業上的幫手而已。當然,此“事業”非彼“事業”。我根本沒有猜到她的真實身份是什麼。
2004年春天,我和周越分手,正在迷茫的時候,Christy主動打了電話過來。那次通話時間並不長,只有半個多小時,確認了一些事情。兩天後,我收到了她從深圳寄過來的一封EMS。我花了2個小時一字一句的看完這封信,沒有怎麼猶豫,按照她吩咐的立即燒掉了信,然後給她回了電話“我同意了!”
當時我只知道“北角財務公司”、“溝滿桑科斯”和“卡萊”,對於北角的美國老闆,只模模糊糊的知道“全是big name家族”(但是並不清楚具體是哪些,而且更沒有想到美國的big name家族某種程度上就是華盛頓的另外一種稱呼,他們本來就邊界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