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還吃什麼!你以為我傻瓜啊!”指著周圍一圈,大聲罵出口,順便也讓周邊的人聽到了她們倆的談話內容,“你以為長得好看點就是觀音菩薩了?還普度眾生呢!”
“你帶還是——不帶?”
腳在地上掂了兩下後,轉頭看看四周,像是在數人數,嘴巴里似乎唸唸有詞,“……四十一、四十二,奶奶的,這麼多人!”深深吸進一口氣後,“走吧!不過我先醜話說前頭,要是糧食不多,我可不管他們啊。”回身打算上馬。
金云溪接過小男孩遞過來的包袱,順手從包袱裡取了一隻饅頭給小男孩,“叫什麼?”
小男孩搖頭,他沒有名字,或者說有,但他自己也不知道,因為他連父母的樣子都不記得。
尉遲華黎本已回到馬旁,見金云溪包袱裡有吃的,又轉身回來,並不理她同不同意,一把撈過去就吃,這些天可餓壞她了。
金云溪側臉看她,正好看到她腰上繫著的一把短匕首,“刃,龍刃,就叫龍刃吧。”龍姓則是繼承了大金將軍龍眼的姓氏,希望這孩子以後也能像大金乞丐王一樣有出息。
小男孩並沒抬頭看她,只是吃著手裡乾的掉渣的饅頭,但“龍刃”這兩個字他是聽到了,並深深記在心裡,因為這是自他有記憶以來得到的第一個好聽的稱號!
尉遲華黎有些鄙夷地倚在馬肚子上吃獨食,對於眼前這個自以為清高的女人,她才懶得理,等一找到糧倉,她就把她甩了,也少個人吃飯!嗟,長得漂亮也就算了,還這麼清高,敢跟她叫板,要不是想靠她找糧倉,她可能會再給她一鞭子,看她怕不怕,會不會再擺那張囂張的臉給她看!啐!
三十二 勝者為王 三
在冰天雪地裡啃食帶血的肉塊,她可以撥開死屍尋找腐爛屍體上的值錢東西,她也可以帶著一幫子屬下跟敵對的土匪們血拼,目的有可能僅僅只是為了一包糙米、或者一匹馬,她沒有“上等人”的血統,更沒有 “上等人”那些亂七八糟的想法,她的目的很簡單——填飽肚子,然後活下去,活下去,然後填飽肚子,沒有原因,只有結果。
他們是從百里以外的越國而來,越、吳、 、高、豐、迂,六個小國分別位於金、魏以北,國土面積加起來也不過大魏的四分之一,十四年前,大金先帝金謀收北齊時,曾試圖派兵攻佔 、迂兩國,但遭到魏國派兵援助,自此,這六國表面上獨立,實則為金、魏兩國的附庸, 越、吳、 一直向魏國納貢,高、豐、迂則每年向金國進貢,連年不 斷,民商通行,甚至於關稅也不敢向這兩國收取。
越國最近兩年內,夏旱秋蝗,天災不斷,難民四起,還有瘟疫流 行,可以說民生是破敗不堪。災民四處流向各國,但限於金、魏兩國閉關不許災民入內,因此不少越國百姓均流於金、魏兩國夾道之中求生 存,有膽者橫馬搶劫,即成土匪,無膽者,乞討躲避,餓死荒野。尉遲華黎即是其中有膽者之一,沒人知道這女人是怎麼收服手下那些男人 的,唯一知道的就是她的武功了得,膽識了得,基本上誰也沒怕過。可惜膽識跟運氣並不成正比。最強悍地未必就是最厲害地,這話如果換作十天之前,任誰說尉遲華黎都不會相信,可十天之後的今天,當她開心地左手拎著一隻烤羊腿,右手拎著一個酒罈子時,她真信了,聰明確實是有聰明的好處。
“喂,你到是還有點用處嘛!”一屁股坐到金云溪的面前,並不管地上是不是很髒。
金云溪靠著火堆。雖已是初春二月,但春寒卻不比冬寒強多少, “是你膽子夠大,敢搶軍用糧倉,我不過是告訴你位置而已。”
“啐,什麼軍用、民用的。管他奶奶的,喂——是誰的?”下巴朝金云溪的肚子努了努。雖然還看不明顯,可相處了十多天,這點事她還是能看出來的。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