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8章 《大明律》 (第1/2頁)

“嗯,楊尚書高見,有道是寶劍鋒從磨礪出,梅花香自苦寒來。無論是誰,年輕時不經受苦難的磨礪,都很難有大作為。”

對於楊漣教育後代的方式洪濤非常認可,從古至今,創業成功者比比皆是,而發揚光大者就寥寥無幾了,原因就在教育觀上。

創業者絕大多數是經歷過苦難的,甚至是從屍山血海中一路殺出來才獲得了成功。等他們有了後代,就開始有意無意的阻止後代去接受磨礪了,結果培養出來的大多是溫室中的花草。

問題是後代不可能永遠活在溫室中,當他們失去了上一代無微不至的呵護之後,多數都禁不住大自然殘酷的考驗。

最典型的就是皇族,每個朝代的皇族基本都一個德性:開國者全是文治武功的大能人,至少在某個方面超於常人。等皇位傳到第二代時大部分就不靈了,只有少部分還能堅挺,而這部分也是跟著父輩一起奮鬥過多年的孩子。

從第三代人開始基本就全都躺平了,如果生性溫和平庸些還算是運氣,至少不太敗家。就怕本事不大、自信心很強的,分分鐘能把祖輩留下的家業敗光,順便也把自己玩死。

“……陛下,此佳句可是出自新作?能否讓臣等先聞為快?”可是這番表述並沒引起共鳴,反倒是讓兩位進士出身的大臣關注起了皇帝的文采。

“噯……朕在詩詞上的造詣好有一比,二兩鐵打大刀,不夠材料,不談也罷。還是說說大明律吧,此法不出,朕寢食難安啊!”

瞪著眼想了好幾圈,洪濤也沒想出寶劍鋒從磨礪出的詩句是誰寫的,只能放棄當次文豪的企圖,但也絕不承認不是自己寫的,留個活口,萬一以後想起來了呢。

這次把兩位大明法律界的最高官員找來,只為了一件事,重修《大明律》。執政了十五年,每每需要用到法律時就會發現要不過重、要不過輕、要不含糊不清、要不乾脆缺失,很是頭疼。

雖然眼下大權在握,事實上可以做到出口成憲,但國家這麼大、官員這麼多,總不能所有需要決斷的案件都由自己去親審。所以制定一部有利於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國家安全的律法非常重要和必要。

洪濤要用這部法律來告訴所有官員,做什麼會得到升遷重用、做什麼會被貶黜問責;同時也要告訴百姓什麼可以幹,什麼不能幹。只有當大部分人都在同一個規則限制下工作生活時,國家才會正常運轉,效率才會提高。

目前使用的《大明律》是在洪武三十年頒佈的,編纂人不是朱元璋,但每一律每一令,都是他親自過目且同意之後才能透過。

在這一版《大明律》之前,還有過兩版。建國前由李善長領頭制定,並在洪武元年正月頒佈了第一版《大明律》。這一版的《大明律》基本就是按照《唐律》修修改改的,讓朱元璋很不滿意。

從洪武元年到洪武三十年,朱元璋不斷組織官員對《大明律》進行修訂,直到去世前一年總算完成了這部法典,在頒佈天下的同時,宣佈之前的所有版本一併廢除。

如此看來,朱元璋對律法的態度還是很重視的。據說為了修訂這部《大明律》,他專門讓刑部官員把每一條律令都寫下來掛在寢宮牆上,隨時隨地揣摩。

但和大明朝絕大多數政策一樣,朱元璋都犯了同樣的錯誤,過於自信和自我。嚴重忽略了自然規律,天真的認為所有事情是一成不變的,然後給子孫後代定下了規矩,不許改變他定下的律法。

於是大明二百多年中再也沒有修訂過《大明律》,遇到了實在缺失又不得不使用的律令,後代皇帝只能以頒佈聖旨的方式,在《大明律》之外新增臨時條例做為輔助。

洪武三十年《大明律》基本上已經沒有了《唐律》的影子,成了一部新的律法。以《名例律》冠於篇首,按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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