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夫,耐為隸妾!”
“……”
劉徹聽著卻是在心裡微微一笑,人皆說,世皆以弱亡,而漢獨亡於強。
那大漢帝國是怎麼做到,哪怕是天下分崩離析,一鎮諸侯也可以追亡逐北,吊打世界?
答案就在法律裡。
就隱藏在漢法的條條框框裡。
漢律最大的一個特點,就是在既申明瞭封建君主制下,作為家庭主人的男性的權威。
譬如這些律法之中,每一條,都是為了維護男性主人的威權。
丈夫打老婆,只要不用兵器,打了也白打,但凡老婆敢反抗,對不起,耐為隸妾。
耐,是一種刑罰,羞辱性質的,意思是要剃掉頭髮,隸妾是什麼東西?家庭裡的隸妾跟奴婢無二。
這法律的意思就是河東獅要是敢毆打丈夫,那就要廢隸妾,也就是說,對不起,你不是正宮了,
但問題是既然漢律之中開始規定夫妻的地位和義務,那麼就肯定會保護女性主人的地位和權力。
所以,漢律的《戶律》中允許女性作為戶主,更允許女性享有財產繼承權以及當丈夫犯法、有過錯時和離的權力,並且可以帶走屬於自己的財產、嫁妝甚至子女奴婢。
這在封建時代是無法想象的事情。
而之所以有這些法律,是因為漢初時,天下人口凋零,戶口十不存一。
為了鼓勵生產生活,也為了恢復社會經濟,統治者不得不做出的妥協。
允許女性作為一家之主來挑起家庭的重擔。
而發展到今天,婦女雖然不能頂起半邊天,到在社會上,卻也是不可缺少的主要勞動力。
在男性主人在的時候,男耕女織,夫唱婦隨,一旦男主人不幸,女性也可以挑起全家,支撐起全家。
就像去年的高闕之戰和今年的燕薊戰事,北方的青壯基本都投入了戰爭。
而家裡的農活和家事,基本都是婦女在操持。
女性,雖然體力和耐力不如男性。
但,漢家的婦女,除草、施肥,整理家務,照顧老人,卻都是一把好手。
某些勤勞的女性,甚至不比男性差。
在整個漢室,女性可以貢獻的勞動力,幾乎佔了家庭三分之一。
這意味著什麼呢?
這意味著,在同等人口和國力上,漢代的人口所能爆發的力量,超過其他王朝三分之一。
若是與宋明相比,漢家現在的這六千多萬人口,恐怕已經是一億人口才能爆發的力量。
而現在漢室沒有可以一手遮天的文官地主集團,也沒有各種拖後腿和搞內訌的黨爭。
所以,其實,現在劉徹的這個帝國,假如純粹以國力計算,已經超過了宋明的力量。
至少,崇禎皇帝可以指揮的軍隊沒有劉徹多,他腰包裡的錢加起來,也沒有劉徹一個指縫漏出來的多。
當然,漢室能有這麼多完善的有關家庭內部紛爭和解決辦法的律法,還是要感謝呂后的。
呂后以女主臨朝,為了維繫她的地位,也為了讓天下人服氣,所以,對女性的政治地位和家庭地位在法律上做出了保護和維護。
在本質上來說,民間的家庭和皇宮裡的劉氏是一樣的。
當男性主人在的時候,妻子雖然是附庸,但也是重要成員,家庭的另外一元。
當男性主人去世,他的妻子,理所當然的就可以成為主人。
家庭的所有成員,都必須服從和孝順她。
不然就是不孝,而不孝,而掉腦袋!
所以,儘管呂后死了,呂氏被清洗了,但這些呂后制定的有關百姓家庭內部紛爭和民事訴訟的法律依然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