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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樂聽他這樣說,臉上微暈,抿了抿唇道:&ldo;你我都是男子,為什麼我就成了你的王妃了,怎麼不說你是我娘子呢?&rdo;

雖然商樂說的趙麒不能接受,不過他說的有理啊,於是當下便嘻嘻一笑,道:&ldo;那我們就不分娘子王妃了,我們既然在一起了,就跟男女一樣啊,自然得住在一起。&rdo;

這說法商樂勉強可以接受。

卻聽那趙麒又道:&ldo;樂樂,你看,我們都是男子,在一起,不像男女那樣可以到戶籍科登記以證明關係,那我們就自己簽個契約,以此讓我們永遠在一起,好不好?&rdo;

邊說邊從懷裡拿出了幾張紙來──看起來是有備而來啊。

太平男子可以納男妾,但是正妻卻必須是女子,而隸屬戶部的戶籍科記錄時,配偶欄只會寫正妻的名字,至於男妾女妾則掛入其他項,你說要讓他的配偶欄空著,將商樂的名字登記到其他項去,那就相當於說商樂是他的男妾,那商樂還不一腳把他踹飛了。所以趙麒這樣說,是想透過這樣的方式向商樂說明,商樂在他心目中是他正妻的位置,不是妾寵之流──當然這只是用途之一,更重要的用途還在其他方面,嘿嘿。

不過,不知道是因為沒領會自己一番深情,還是其他原因,反正商樂看他拿出那張契約時候的表情很古怪,不是他想像中欣喜激動的模樣。

趙麒看那商樂古怪地看著自己,便清了清嗓子,笑眯眯地道:&ldo;其實這個契約對我來說沒什麼啦,主要是為你著想的。你想想啊,我是王爺,你是平民,你比較弱勢,所以身為你的情人與保護者,我當然要從最大程度上保障你的利益啦,對不對?&rdo;

說的比唱的還好聽,其實趙麒是先前看出了商樂對蒼劍幾人有戀戀不捨的模樣,心中警鈴大響,這才趕緊炮製了一份所謂的契約,想讓商樂書面保證以後不會亂搞。

當然,依他的性格,他完全可以在商樂亂搞的時候,採用強硬手段,將商樂幽禁在王府,但那畢竟有損形象,只要有更好的辦法,凶神惡煞的模樣還是不要在商樂面前顯現的好。

聽趙麒這樣說,商樂半信半疑地接過那契約,想看看都是怎麼保障他的權益的。

&ldo;樂樂,你看這條,對你多好,多有利!&rdo;趙麒擁著他,將頭擱在他的肩窩裡,邊指著條款邊讀道:&ldo;如果雙方不是達成一致意見分開的,而是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拋棄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該方索取白銀十萬兩作為賠償。你看,如果我敢拋棄你,你馬上就可以颳走我十萬兩銀子、變成多金公子哦。&rdo;

&ldo;……為什麼這一條對我很好?好在哪裡?&rdo;商樂抿著嘴,黑線地道:&ldo;這條明明對我不利的好伐,比如你要拋棄我了,你有十萬兩,馬上就可以作為賠償補給我;那我要拋棄你的話,我根本沒銀子賠給你,也就是說,你拋棄我太簡單了,我拋棄你……不,我根本沒法拋棄你,因為我付不起錢!只有你拋棄我的份!哼!太過分了!&rdo;

商樂越想越對,於是也越想越生氣。

趙麒也黑線了,他沒想到商樂會這樣想。

其實讓商樂沒法拋棄他自然是這條的主要功能,但可沒包含他拋棄商樂付十萬就可以擺平的意思啊。

於是趙麒當下便叫屈,道:&ldo;樂樂,你可冤枉死我了,天打雷劈,我發誓我不是你那樣想的。&rdo;只有你一半那樣想的,嘿嘿。&ldo;那這樣好了,既然你覺得我拋棄你顯得太簡單了,你拋棄我根本不行,那我們改成賠償對方一百萬兩銀子,如何?如果你覺得還是少了,那就賠償一千萬好了,我說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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