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山村很小,一點屁大的事情都容易成為新聞,何況還是一隻碩大的穿山甲,當然,最關鍵不是這個,只是因為它很值錢!
很快,三哥和譚震上山抓了一隻穿山甲的事情便迅速的傳遍了小山村的每一個角落。
回到家裡沒多久,劉英就喜滋滋的找到譚震,拐彎抹角的打聽他們兩個抓捕穿山甲的事情,話裡話外的都是穿山甲是不是兩個人共同擁有的,其實無非就是想了解兒子能不能分上一杯羹?
她也不想想,就譚震那小身板,挑擔青草都費勁,能幹的了那樣的重活嗎?
話說這穿山甲全身都是寶,鱗片是珍貴的藥材,穿山甲肉也是難得的滋補營養品,即便是在這五嶺山區,也是一個寶貝!
譚震明白母親的心思,農村的女人都是這個德性,對金錢有著一股特別的渴望。
其實也不怪她們,這都是當時農村貧困的經濟所造成的。
譚震沒有絲毫的猶豫,他斬釘截鐵的表明所有的一切都是三哥一個人的努力,跟自己毫無關係。
劉英顯然是大失所望,馬山就抱怨譚震這麼大的穿山甲怎麼就沒有提前發現?
還一再叮囑,明天一定要去那附近看看,保不齊就還有另外一隻在那等著,說的譚震都忍不住翻起了白眼。
第二天,三哥就來約譚震一起去鄉里趕集,譚震所在的鄉集市逢五天一次,每月3號,8號開集。
隔壁鄉鎮有2號、7號開集的,也有1號5號開集的,基本都是錯開,方便附近農民兄弟趕集自由貿易。
不過說真的,鄉里的集市在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後,也是熱鬧了許多。
以前雖然也有人來集市售賣山裡的山貨、野物,農村的雞蛋,土特產什麼的,但那時候都是偷偷的賣,生怕被市場管理人員發現。
沒辦法,在國家沒有實施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前,私人是不允許到市場買賣貨物的,所有的貨物買賣都只能去供銷社。
以前所有的貨物都要由供銷社統一收購買賣,你私人哪怕賣一杯水也是屬於違法的,人家可以依法沒收你的販賣物品,搞不好還要罰你款。
隨著國家經濟政策逐步放開,農民兄弟也有富裕農產品需要變現,改善生活,鄉里的供銷社也開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反正這點東西人家也看不上,只要不是很大的買賣,他們也懶得管你,大家也就相安無事。
山貨買賣在市場南面的一角,專門有人在那裡收購山裡的東西,有野生的當歸、靈芝、黨參等中藥材,也有野雞野鴨野山兔這些山裡面的獵物,比較大型的有憨頭憨腦的山狍子,甚至野鹿。
那個時候的山林遍地都是寶,不但有山珍,也有野味,都是純天然,那味道絕對沒得說,山雞燉蘑菇,野山椒炒狍子肉,再整點黨參淮山,那滋味想想就流口水!
這裡交易的東西很多,譚震還看到不少賣蛇的,那蛇可真不少,有烏梢蛇,黃鏈蛇,還有眼鏡蛇,蝮蛇,就這樣用編織袋裝著,放在地上任人觀賞。
也有的用麵粉袋,譚震就看到一個麵粉袋裡好幾條大蛇纏繞在一起,個個吐著信子,看著就有些滲人。
譚震跟三哥轉了一圈,還好,沒看見有賣穿山甲的,這也讓他們鬆了一口氣,集市向來都是這樣,物以稀為貴,貨少就好賣,貨多自然就賤賣了。
看來今天運氣超好,獨門生意!
別看三哥在村裡大大咧咧的,到了市場就像蔫了的老母雞一樣,拿著袋子站在那裡發呆,一點也不像是賣貨的人。
譚震一看,這哪行呀,酒香也怕巷子深呀,這樣站著不得賣到猴年馬月去!
他找了一塊比較開闊的地方站住,開始大聲吆喝起來。
“大家快來瞧快來看…走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