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擔”的判斷,反對重新加強軍備。吉田首相曾對《日美安保條約》表示說:“以自己的力量應付國內治安是理所當然的,但針對外界的侵略採取集團性防禦的手段也是今天國際上通行的觀念。在不負責任的侵略主義野心勃勃的國際現狀下,要恢復獨立與自由,沒有軍備的日本只好與其他自由國家一起實行集團性防禦的方法,這是天經地義的。”儘管如此,日本最終還是接受了美國方面的主張,創設承擔防衛和警察的“保安隊”,隨後改為所謂的“自衛隊”。 此後,關於日美安保的討論仍在繼續。鳩山首相關於防衛問題的基本方針是,追求“準備充實與國力相應的自衛能力,悄悄確立自主防衛態勢,試圖早日讓駐日美軍撤軍”(1955年)。岸信介首相本著“世界的和平正在由東西兩個陣營之間的實力均衡來保持著”(1958年)的認識,從“自由民主國家有必要保持堅持不懈的決心和團結力量”(1960年)的視角出發,修改《日美安保條約》,明確寫明美國對日本的防衛義務和駐日美軍行動規則的事前協議等。
由此開始,聯合國與《日美安保條約》之間的關係也更加明確了。這就是說,當時日本的立場說明,“在把本國的安全委託給聯合國的和平與安全的功能之前,日美必須在聯合國憲章的框架內嚴格加強與作為真正對等的合作者之合作關係,並保護各自國家和國民的和平與安全”,“除非發生侵略行為,否則不能發動戰爭”。
由於岸信介內閣試圖強制透過《日美安保條約》的修改方案,結果在30萬人示威遊行等反對運動高漲的情況下被迫下臺,造成了嚴重的混亂與對立局面。所以,後繼的池田勇人首相採取寬容和忍耐的政治姿態,在任期間的施政方針演說從未言及日美安全保障體制,而是強調重視亞洲和聯合國。“堅持聯合國憲章的安全保障體制”(1961年),“展開以聯合國為中心的更強有力的和平外交”(1962年),強調“嚴格遵守以和平手段解決一切國際紛爭這一聯合國憲章的根本精神”(1963年),強化了對裁軍問題的支援力度。繼池田首相之後的佐藤首相就任不久,在面對日美首腦會談後的施政方針演說上,也沒有提到《日美安全保障條約》。可是,在越南戰爭爆發,“東西對立舞臺轉移到亞洲”的1966年,日本開始正面直接地論述日美安保體制的必要性,認為“拋棄《日美安保條約》宣佈中立就能確保日本安全的想法簡直是幻想”,批判“中立論”,並且提出“維持日美安保體制對確保日本的和平與安全來說是最現實的政策”。隨後,“自衛力量”和“日美安保體制”被定位為日本安全保障的兩大支柱。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戰前、戰後日本的國家利益(10)
以聯合國為中心
隨著冷戰形勢的激化、東西陣營對立格局的“緩和”等國際政治形勢的變化,日本外交對聯合國的定位產生了微妙變化。其實,日本在加入聯合國之前,政府就已經立場鮮明地表示,“希望迅速加入聯合國,但在加入之前,對於聯合國實行維和措施也會繼續全力以赴進行合作”。岸信介首相在1957年加入聯合國後的第一次施政方針演說上,主張“以聯合國為中心,為世界的和平與繁榮作出貢獻”,以此作為日本外交的基本方針。1958年,日本政府發表所謂“外交三原則”,首次把聯合國中心主義提升到原則的高度。不過,聯合國沒有起到想象中的那樣有效的作用。日本遇到了由“否決權帶來的欠缺”的聯合國現實,不得不把1960年簽署的《日美新安保條約》視為“在把本國的安全委託給聯合國維持和平與安全的功能之前”,“嚴格在聯合國憲章框架內執行的”保護兩國和平與安全的機制。即便如此,國內的反對聲音頗為激烈。在此情況下,藤山外相提倡日本外交的基調是,追求“絕對的和平”並強調《日美安保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