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就意味著,如果你紋了一隻A級詭異在身上,等你五階之後,這詭紋基本起不到什麼助力,反而還會讓你面臨靈性失控的風險,完全得不償失。
至於直接紋強大的詭異在身,這屬於要命的操作。
詭異強於自身,根本壓不住,會直接靈性失控,並且詭紋並不是隨便紋的,想紋什麼詭異,就要獲取對應的詭異力量。
你想紋S級詭異,那至少得擁有與S級詭異正面抗衡,甚至傷到它的實力,才有機會從它的身上獲取力量。
綜上所述,詭紋看似強大,實則有些雞肋。
這也是為何葬地眾人沒人選擇紋詭紋的原因,隱患大於好處,最關鍵的是,很貴。
紋一次,一百萬。
但這一切對於方休來說,根本都不是問題。
首先他不懼靈性失控,其次他可以藉助痛苦具現來獲得詭異的力量。
這也就意味著,他可以直接把詭神紋在身上!
但方休並沒有選擇紋詭神,而是紋老婆!
老婆已經算是他目前所能知道的最強詭異,要紋就紋最強!
而且,老婆的強大恐怕與死亡回溯在同一級別。
因為他只有在第一次召喚老婆時,才感受到眸光的存在,以後再召喚就沒有了。
這說明什麼?
如果老婆受死亡回檔的影響,那當他死亡回檔後,就算新的開始,依舊算第一次召喚老婆。
可那道眸光卻沒有出現!
只能說明,死亡回檔恐怕無法影響老婆。
一念至此,方休眼中殺意暴漲。
他本以為老婆只是一隻普通的詭異,等強大後就可以報仇。
可隨著他越來越強,老婆所展露的實力卻越發恐怖,甚至隱隱超越詭神。
詭神之上是什麼?沒人知道。
不過方休沒有放棄,即使老婆再強,終有一日,他也會站在巔峰,將老婆拽下神壇!
“老婆!”
紋身店中,方休輕喚一聲,利用痛苦具現的能力,將老婆的虛影召喚出來。
隨後又給了紋身店老闆一百萬冥幣,讓它紋身。
紋身店老闆是一具乾屍,乾枯的面板上滿是暗紅色的紋身。
那紋身是一隻渾身燃燒著火焰的詭異,遍佈乾屍全身,但唯獨沒有頭顱。
它的頭顱處,赫然正是紋身店老闆的頭顱。
遠遠看去,活脫一隻長著乾屍頭顱的火焰詭異。
方休趴在破舊的木床之上,裸露著精壯白皙的後背,而乾屍就站在一旁,皮包骨的手掌握著紋身針,開始紋身。
兩人之間沒有絲毫交流。
只需要交錢,以及提供要紋的詭異的力量。
烈焰焚身一般的劇痛從背後傳來,但方休絲毫不為之所動。
為了獲得力量,他甚至不惜將自己最恨的人紋在身上,這種皮肉之痛,根本不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