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我揀了一件兩百年沒穿過的襯衫,藍白花的,配一條淡藍白褲子。涼鞋倒是新買的,一點點金色。我想化妝。但是我這個人有一張奇怪的險,一化妝就艷,不化財就像個童子軍,對於我自己的相貌,我是非常自卑的,老覺得任何在街上走過的女人都要比我漂亮。
從小到大隻有一個男孩子說過我好看。那一日我坐在他床上看著他說笑話,我也跟著笑了,他忽然說:「微微,你真是越看越好看,有修養的人就是這樣。」我聽了並不高興,我不知道他第一眼看我的時候覺得我有多醜,但是他所認為的漂亮女人在我眼中都像是小舞廳裡半紅不黑的舞女。人各有志,大家的欣賞能力不一樣。
所以我一直寂寞,我一直坐在屋子畫畫,以及做我的花瓶。我的花瓶也比不上人家的漂亮,但是銷路卻很好,我不知道誰是買主.但是我感激他們,我生活得很好,但是我的約會少了一點。
今天我赴約,是去見我情人的妻子。
實際來說,孫根本不是我的情人。應該怎麼說呢?我從來沒想過要嫁給他,我們在白天很少見面,他有時候來電話,有時候不來。有時候我們去看電影,我請他,有時候他也請我。他並不是一個好伴,他長得不帥,很有點脾氣,為了我一句重話,常常三天不見面,他就是個那樣子的人。但是人是有感情的,他有一個優點,在我們約會第三次的時候,他便說:「薇薇,我妻子不肯跟我離婚,所以我只能與你維持朋友關係。」
我點點頭。他有沒有太太與我有什麼關係,我又不打算嫁給他。
但是日子久了,事情變得很奇怪,我開始依賴他,一兩天見不到他,我會想念他,想念他平凡的髮型,平凡的衣服,平凡的一切。
我不能夠用想像我的女朋友們見了孫會怎麼想,這麼普通的一個男人。而我呢,我的肥皂都是自己做的,做肥皂並不困難,各式各樣的形狀,各式各樣的香味。而他……那麼普通。
但是最不普通的人在夜間還是寂寞的,他在夜間陪我說話,多數是聽我說話,他說他喜歡聽。我告訴他畢卡索有個女兒叫柏隆瑪,西班牙文「鴿子」的意思,畢卡索畫過很多很多的鴿子。他彷彿喜歡聽。去了東京回來,我告訴他關於語言不通的笑話,從巴里島回來,我又告訴他土人織的布有多麼美麗,他也都彷彿喜歡聽。
他只是一個聽眾,他不大疲倦,他是一個失敗的商人,自從生意失敗之後,他妻子開始對他冷言冷語,並且上街打麻將通宵不回,他就有了離婚的念頭。他說得並不多,但是把這一句那一句湊起來,也就離事實不遠了。他自然是一個心腸硬而且不能負責任到底的男人,否則字典裡不會有「離婚」兩字。
而我,我說過,我不過需要一個聽眾,而熟的聽眾永遠比陌生的聽眾好。孫對我很遷就,或是說不大關心,他認為藝術家的本質原該如此。而我是不是藝術家呢?我很懷疑。但是為了孫,我會推掉女朋友的約會而等他的電話,而那些女朋友又都是相當要好的女明友。我推說我的工作忙,她們都相信了。她們不知道有孫這個人,即使知道了她們也不會相信,因為他長得實在是普通。他根本不是我們這一條線上的人。他也並不懂得我。
但是找們在一起相處得很好,有時候他不願意出來,還是我懇求他的——「出來吧。」「我要寫幾封信。」「不見得要寫到晚上十二點吧?」「那麼十一點打電話給我。」「我有點累,你家住在淺水灣。我的車子又賣掉了,而且你堅持一切客人必須要在兩點鐘之前離開。」我笑,他有時候像個被寵壞的孩子,無緣無故的被寵壞了,而且大概是第一次,故此無限度的利用著這個機會。
有時候他電話來了,說是累,還真累,我就會大方的說:「那好,你休息吧,明天見。」有時候明天也不一定見得到,可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