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手裡就只有鐚錢也用不著兌換,哈哈哈……”
“笨蛋!別在館主大人面前失儀!”
撰錢令與錢屋是吉良義時打出的一手牌,撰錢令不是新鮮東西,現在雖然還沒有專營錢屋的商人,但只要按照這個趨勢發展下去,如三井家這樣的家族會接著兩替的機會大發橫財,最後成為橫貫日本近代的超級家族,他怎麼會放棄這麼個賺錢的機會。
近畿受惠於勘合貿易而獲得了過量的永樂錢使得原本精貴的永樂錢大量貶值,使得原本永樂錢數倍於鐚錢價值的永樂錢遭到近畿町民的抵制,為此自明応九年開始,幕府每年都會發布撰錢令,用意是禁止地方大名私鑄的鐚錢,保證幕府從勘合貿易運來的永樂錢價值不被貶損。
但是幕府的做法並沒有確保市場上經濟行為的自我調節,過量的永樂錢以及幾百年來留存的宋錢混雜在市場上,使得真偽區別十分困難,一些領民在繳納年供時會拿出一些真假難辨的鐚錢作為稅費,奸詐的商人也會拿價值低劣的鐚錢償還欠款,也正是因此才滋生了許多民事訴訟糾紛。
為了解決這一矛盾,吉良義時就決定在撰錢令的基礎上進行全新的改革,首先命令段錢、棟別錢等各項稅費以永樂錢為標準繳納,坂本港町、城下町的地子錢、間別錢、土倉役、津料等各項商稅也以永樂錢為標準繳納,同時鼓勵町民拒絕鐚錢,把手中的鐚錢拿到錢屋兌換。
同時利用坂本城作為琵琶湖地區通往京都重要港口的便利條件,在坂本城設立錢屋,將各式各樣的鐚錢透過浮動比率兌換成永樂錢,這樣一來來往於近江的商人以及琵琶湖對岸的小濱商人眾就不得不攜帶永樂錢進出坂本城。
在稅務上獲得大量永樂錢的同時,又將他們以浮動比價兌給町民,商人換取各種雜號鐚錢,以及破損的宋錢、明錢,比價的制定又松井友閒請來坂本商人聯合商議,按照銅錢的成色、品相來決定一時價格,同時也會考慮市場上流通的鐚錢、永樂錢的實際情況,以及錢屋儲存的鐚錢情況適當調整兌換比率。
為了保證此條法令得以順利實施,吉良義時親自前往京都面見足利義藤,向他述說擇錢令以及錢貨市場規範對於京都治安的直接影響,得到幕府上下的一致認可,吉良義時隨即請旨在山城國發布撰錢令,並由松井友閒的兄長松井正之擔任京都地方的負責人,負責向京町商人眾推行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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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錢屋(第三更)
坂本城下町的改建非常迅速,有穴太工、飛騨工的通力合作半個月就把城下町拆的亂七八糟,坂本港附近支起許多吉良家提供的帳篷,這些帳篷還是去年打合戰時的東西,合戰打完就丟進倉庫,被拿出來安排坂本港町民居住也算發揮餘熱。
新建的町每隔二十間就會有一條大路,橫豎之間被分割為一個個二十間的模組正好與城下町相契合,同時還留出一條六間寬的街道作為主幹道,同時把坂本港靠近琵琶湖沿岸的一側規劃為港口町,負責貨物碼頭的吞吐轉存。
其他諸如商町、職町、民町、花町、船町等各種稀奇古怪名字的町並,鱗次櫛比的次第鋪展,因為計劃越做越大出現超支現象,總預算又多出一千貫文才得以順利執行,用細川藤孝的話來說,現在花的多以後收的稅更多,所以吉良義時也沒什麼話說就同意。
坂本樂市令、坂本港町改建令的順利推行對坂本港內的座商打擊巨大,前者從法理上斷絕他們賴以生存的基礎,作為領主與町民之間人為設立的中間層,他們的存在本就是不合法的,有吉良家的政令做背書,町民們理所當然的不再聽座商們的號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