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那以後,那個女人的女兒一直在酒店裡生活,成了這座酒店高層內部心照不宣的秘密。
當然,酒店遵守與一個死亡女人的“協約”並非因為講信用、知恩圖報,而是畏懼女人狠毒的手段,以及她鬼魅一般的行為方式。開酒店的人本來對風水宿命一說就極其相信,所以他們暗中認定這女人定然是妖非人,所以“妖怪”留下的種自然沒人敢得罪。
當然,也無人敢親近女孩。
所以,女孩在此生活的十三年裡都是以貓為伴,她爬行的動作、骯髒的身體,都會在無意中嚇到住店的旅客。即便如此,酒店管理者也不敢驅離女孩。直到這一次,當值班經理意圖加害女孩……結果大家也都知道了,要害人的人已經橫死。
這位總經理一口認定,殺死值班經理的人必定是那個鬼魅般的女子。說到後來,他又有些激動,整個人甚至出現短暫的幻覺,足見他對竹林中那位黑衣女子的恐懼心理。
即便他與這次死亡事件無關,但對十三年前武陵村的集體死亡事件隱瞞真相,已經涉及妨礙公務,所以立刻被批捕。之後,隨著對武陵村倖存者的調查,黑衣女人死亡的前因後果逐漸浮出水面。
生活在林子裡的黑衣女人,本是武陵村村民王大海從外省買的老婆。當年旅遊資源遠沒有現在發達,即便是K市,在當時的國內都算落後城市,更何況郊區農村的狀況。所以武陵村村民娶老婆幾乎都是買來的被拐婦女,而這個女人至死都沒人知道她的姓名。因為她性格極其倔強,從被買來的第一天起就沒說過話。王大海屬於典型的二愣子,喝點酒就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經常強暴、毆打女人,她實在無法承受,便用剪刀將這個男人刺死了。
當時的村民法制觀念落後,也沒人報警,王家人在村子裡執行了“家規”—將女人的四肢打斷後,生生把她給活埋了。
沒想到,這女人命不該絕,居然被林子裡刨荒墳的野狗、野貓刨開了墳堆,無意中救了她一條命。而令人稱奇的是,這些貓狗居然將找來的“食物”供給幾乎奄奄一息的女人,她就是依靠這些腐敗的食物以及動物與自己的尿水,硬撐著活了下來。
女人之所以如此頑強,是因為她知道自己懷孕了。無論她多麼痛恨給自己“留種”的男人,但母性是每一個女人的天性,她不可能放棄自己身上的骨肉。只是那女孩從小和貓狗在一起生活,母親又斷手斷腳無法幫助她學習走路,加上後來生活在酒店裡,連正眼看她的人都沒有,更不用說教她正常人的行為方式了,所以至今女孩都有跟動物一樣的生活習性。
後來女人的行蹤暴露,村子裡的人本打算殺了她,沒想到酒店負責拆遷的部門人員來到了村子,有外人在場,當然無法明目張膽地殺人了。
後來的事情雖然倖存者並不知道,但我猜也能猜出來。女人知道自己必死無疑,而且連自己女兒都有性命之憂,權衡之下,一個手足殘廢的女人自然只有用這種同歸於盡的方式給自己女兒留一條生存的路,她只有用自己的死換來女兒的生。
聽了這件悽慘的事情,我們每個人心裡都頗為沉重,這一整件事還是和人性有關,正是人的愚昧無知、貪婪無情,導致了接二連三的死亡事件。只有貓和狗對主人的忠誠,是唯一值得這對苦命母女回味的情感。
對每一個不知情的人而言,這位母親和女兒都是行為詭異的怪人,而對母親和女兒而言,所有人都是可怕的,必須加以防備。雖然自己與他們、她們是同類,但女孩寧願爬著走路,也不願意像自己的同胞那樣昂首挺胸地直立著行走在人世間,或許在她單純的內心,自己根本就是一隻貓,而非人。
三天後,女孩被接去了市福利院接受行為矯正。
兩個月後,女孩在睡夢中離開了世界,據說是死於突發性心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