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直到現在我也不確認,當初聿旻會跟我在一起是因為心軟了,還是因為對我有感情了。
再後來,我們就同居了。
那時候聿旻的公司已經有起色了。
就搬出來住在外面的公寓了。
不過他還是一樣很忙。
不過不讓我去公司幫忙了。
說是我也應該多用點時間唸書。
事實上,那段時間我確實荒廢了不少學業。
所以後來我就沒再去公司幫忙了,只是幫聿旻打掃屋子洗洗衣服做做飯。
這樣的日子過了快半年。
那是我最幸福的半年時間,無憂無慮,只有幸福和滿足。
但父親打來的電。話,讓一切都變成了浮雲。
說我媽病了,需要馬上手術,讓我想辦法籌錢。
那時候我都沒去打工了,連自己的生活費,都是聿旻給的。
更不用說還有多餘的錢了。
後來我跟聿旻說了這件事,聿旻就給了我一萬快,當年下午我就匯回去了。
那一萬塊在當時摺合成人民幣有八萬多塊。
是聿旻創業以來的收入的全部結餘。
他就這樣連眉頭都沒皺一下就給我了。
而我到後來才知道,根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