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可以吃。”李銘琛一邊切著牛排一邊介紹到。
“你自己去挑的牛排啊?我還以為你買現成的。”凌伊驚歎道。
“我習慣自己弄。這樣可以自己挑牛肉,醬料自己調,會更適合自己的口味!”
凌伊看著李銘琛忍不住崇拜起來,
“銘琛,你太能幹了,什麼都會!”
不但會挑豬肉,還會挑牛肉。
關鍵是會挑,還願意去做。
有的人雖然會,但不願意做,還是等於零。
“我的眼光更好。”李銘琛得意地說道,幫凌伊倒了一杯紅酒,端放在他面前,然後自己也倒了一杯。
凌伊幾乎是條件反射地低頭看了看自己穿的衣服。
“我有了你!”李銘琛端起酒杯對凌伊說道。
凌伊愣了一下,才反應過來,李銘琛這句話是為了附和剛才她說那句我的眼光更好。
凌伊端起酒杯跟李銘琛碰杯,跳眉應道,
“那我的眼光比你更好,因為我有了你!”
因為他比她更好,所以她有了他,眼光就比他更好。
凌伊喝了一口紅酒,然後就聽到李銘琛的聲音,
“伊,我們結婚吧!”
一下子就被紅酒嗆到了。
“你剛才說什麼?”
好不容易止住了咳後,凌伊錯愕地問道。
“我們結婚吧!”李銘琛微笑著凝視著她重複到。“這樣我們就可以一直在一起,不用分開!”
凌伊愣愣地看著李銘琛,很想說——
你這算是求婚麼?
算麼?
沒有花,沒有戒指,然後一段牛排就想收買我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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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我相思門,知我相思苦 (8)
“銘琛,我們認識幾天了。”凌伊問道。
“包括今天三十九天。”李銘琛應道。
凌伊愣了一下,她沒有想到李銘琛居然記得這麼清楚。
其實她的意思只是想告訴李銘琛說,他們才剛認識沒多久而已。
“等我們認識365天后,到時候你還想跟我結婚,你求婚的時候,我會答應的!”凌伊最後應道。
一年,是她能接受的最短的戀愛時間了。
其實她現在考慮的問題已經不是她對李銘琛還不夠了解的了,而是她並不確定李銘琛是否真正明白對她的感情是愛情。
如果不是的話,結婚以後才發現,他們的婚姻又該何去何從。
她其實是個感情很傳統和保守的人。
她曾經想過自己可能會認識一個男人,談兩年戀愛,感情還不錯,然後再結婚。
結婚後就是一生一世了。
她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她去修了抽油煙機,然後順便幫一個男人做了一頓午餐,後來自己變莫名其妙地成為了這個男人的女朋友,只因為她做的東西,合他的口味。
所有的一切都顯得如此的快速而且不真實,所以她其實並不是很有信心,他們能夠走到最後。
“為什麼一定要等到一年以後呢?”
“因為我不喜歡閃電結婚的方式。”
“什麼是閃電結婚?”
“就是剛認識沒幾天,就直接結婚了。”
“我們認識很久了。”
“才三十九天,哪裡久了?”凌伊有些無語地看著李銘琛問道。
“我在過了平均生命三分之一的歲數,才認識了你。
然後又花了生命的百分之二跟你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