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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到三年的時間都會被罵,那些做出這個決定的組委會官員們,不知道被多少人詛咒了千百遍。
幸好美國也不僅僅是隻有這一條新聞的。
比如說就在這個時候,《波士頓早報》就爆出了另一條震撼的訊息。
「格萊美最佳作曲獎項獲得者、泰莉莎的請人、神秘的jun先生,已經收購完畢聯藝電影公司!接近成功收購迪斯尼公司!!」
《芝加哥論壇報》也不甘示弱,直接爆出了殷俊和南方公司達成協議,購買除了美國、日本、寶島三個地方之外的所有7-11權益的新聞。
讀者們看到這裡,才一下子驚訝起來。
一個有才華的東方人,在他們眼裡,只是一個「哇,好厲害哦」的印象而已,實際上並不會怎麼融入主流。
鄧莉君要不是唱了《手拉手》這首令美國人驕傲的歌曲,她也不會被美國的主流所接納。
可是!
原本只是一位有才華的年輕人,忽然間就變成了一個花了30多億美金,眼睛都不眨的收購了美國三家公司的超級富豪,這給美國人的感覺就完全不一樣了!
一時間,美國人對殷俊有了濃厚的興趣,這種興趣不少因為鄧莉君,而是因為殷俊本身。
於是,《洛杉磯時報》乾脆就做了一番從1978年2月16號開始,殷俊所有的人生軌跡的專刊報導。
洛杉磯華人最多,其中香江人又佔據了三分之一,所以很多人都知道殷俊發家的經歷。
經過了記者們的綜合瞭解和比較,最後他們得出了一個比較中肯的,並不是那麼激進的成長軌跡。
但饒是如此,殷俊16歲就開始獨自闖蕩,在香江打出這麼一大片天地的事情,還是讓所有看過這個專輯的美國人瞠目結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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