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哼,人家現在已經到了華盛頓了啦!」鄧莉君俏聲的道,「你忘記我今天要做什麼了?我要在白宮獻唱哦!」
「哦!」
殷俊這才想了起來,笑道:「君姐,你別告訴我,你還有點緊張。」
「嗯,有一點點啦,畢竟這可是面對美國的第一家庭,還有那麼多世界的精英。」鄧莉君飛快的道,「我待會兒就要去適應一下場地,還要帶著卡倫姆一起。他現在緊張得都差點說不出話來,只知道發抖,我挺擔心他到時會發揮不出來呢!但是不得不說,阿俊,你給他作的歌曲,實在是太棒了!你真是我最愛的天才!」
卡倫姆就是《美國偶像》的第一屆冠軍,是一個年僅18歲的年輕白人,因為嗓音特別的有磁性,表現又非常的好,舞蹈又很動感十足,所以最後成為了觀眾們票選的冠軍。
殷俊答應過《美國偶像》的節目組,到時候會給冠軍一首歌,作為他簽約寶麗金出唱片的專輯主打。
等到卡倫姆一獲得冠軍,第二天殷俊便把歌曲的譜子傳真給了鄧莉君。
鄧莉君是對音樂很痴迷的人,拿到歌曲,自己就先欣賞和唱了一遍,然後她就喜歡上了。
但奈何這首歌的針對性太強了,完全就是給男人唱的,她一個女人唱來不合適,所以只能遺憾的交給了卡倫姆。
不出意料的,卡倫姆也是一看就喜歡,哼唱了幾遍後,更是迷上了這首歌,幾乎就到了廢寢忘食的地步了。
寶麗金那邊也很重視,馬上派了舞蹈老師來幫忙排練舞蹈,卡倫姆這段時間都沒有休息,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這首歌裡面。
哦,忘了說了,這首歌的名字叫做《the lazy ng》,中文名是《懶人之歌》,火星哥最著名的幾首歌曲之一。
即便是在未來唱片行業無比萎靡的時代,火星哥都憑藉著這首歌,一舉奪得了多項大獎,單曲賣得是不亦樂乎,流行度遍及全球。
《懶人之歌》有著火星哥獨有的慵懶和歡快氣息,曲調簡單卻又飽含著許多元素,再配合著它精心填寫的歌詞,不火爆才是真的沒有道理。
殷俊聽了幾次卡倫姆的唱歌,當時就覺得他的聲線有點像是火星哥,所以乾脆就把這首超經典進去給了他。
好歌曲並不會受制於年代,什麼時候都會散發出獨有的光芒。
所以即便現在美國流行的是舒緩的流行樂,《the lazy ng》這種動感十足的歌曲,也會獲得它應有的地位。
這首歌是為卡倫姆的專輯準備的,更是為白宮獻唱準備的。
美國人的這個習慣好,那就是在任何的場合,都沒有太大的拘束,即便是面前的是第一家庭,是無數的精英富豪,什麼類別的演出也都沒有忌諱,你當眾調侃總統都沒有問題。
殷俊聽得微微點頭,「卡倫姆才18歲,第一次在這樣的正式場合獻唱,當然會緊張。你這個當老師的,就要給他做好榜樣,讓他有信心和勇氣走出這一步,這樣我們的《美國偶像》才能完美,你的音樂生涯,才會有一個完美的小結。」
「我知道啦,剛才我還在鼓舞這小子呢,現在他出去跑步了,說是跑步會讓他放鬆。」鄧莉君笑著道。
「君姐……」
「嗯?」
「我想你了,你做完這個獻唱後,就早點回來吧!」
「咯咯」
鄧莉君頓時笑了起來,連眼睛都眯成一條縫了。
聽著情郎的柔情話語,她覺得就跟吃了蜜一樣的甜。
又想起再過幾天就要回到香江,專心致志的跟情郎xx,努力造孩子,鄧莉君更是覺得渾身有些發顫,興奮得有些發抖。
她都不知道電話是怎麼掛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