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羽宣的電話,羅芙放下手邊工作,開車來接他回家。
不知為什麼,她競有種他不會再回來的預感,臺北的美女那麼多,還有他那位“好朋友”在,或許他已經樂不思蜀,忘了還有她在儍儍地等。
儘管百般思緒翻騰,她仍是渴望見到他,這段日子以來,他們天天都在一起,不曾分開這麼久過,雖然才一、兩天,她卻體悟了何謂“一日不見,如隔三秋”。
來到機場,一見到賀羽宣,原本期待的心情被驚訝取代,她顫抖地伸出手指著他——
“你你……你的頭髮?”
賀羽宣原本總是散亂的黑色長髮現在成了俐落短髮,充滿都會男人味,還挑染了淺金色,像個走在潮流尖端的帥哥,凡事都有自己的主張和品味。
除此之外,他也換掉了過去那身“實驗室制服”,穿上刷白的牛仔褲、黑色襯衫和銀色球鞋,顯得精神奕奕又性感萬分,走在路上像個發光體,吸引眾人最大注意力。
瞧她睜大眼的模樣,他得意笑道:“我剪了頭髮,這髮型還可以吧?”
“很、很好看……”簡直帥到快爆炸了,跟她熟悉的他差太多了,原來發型和服裝真能改變一個人,在他身上造成百分之兩百的效果。
賀羽宣再次微笑,不枉他花了一番心力,看來她相當中意。
上次發現她珍藏那張偶像照,對他造成不小刺激,讓從未注意外型的他,忽然也想改變一下,加上石靖藍的推波助瀾,叫他要談戀愛就要改頭換面,從髮型服裝做起準沒錯。
若非如此,他怎麼可能大老遠跑去臺北“改造自己”?在電話中沒說清楚,也是想給她一個驚喜,讓她再次看到他的時候,能有耳目一新的感受。
話說回來,他何時在意過自己的外表了?原來不只女人為悅己者容,男人也希望得到女人欣賞。
“很好,我們回去。”他牽起她的小手,才分開三十幾個小時,他迫不及待想緊緊抱她、狠狠吻她,但這不是個好地點。
兩人走出機場,天上浮雲朵朵、晚霞燦爛,賀羽宣深吸口氣說:“花蓮的空氣好多了,臺北真不是人住的。”
“你還是喜歡這裡,不會想去別的地方?”她抬頭凝望他,帥氣中帶著陌生,她都有點不認識他了,為何明明就在身邊卻感覺遙遠?即使他握著她的手,她仍怕就要走散了。
“這還用問?一開始我就選了花蓮,從沒想去別的地方。”他敲一下她的頭,回答得理所當然,或許過去他不是這麼想的,此刻卻覺得非常自然。
她稍感安心,只要他不離開,她應該就能一直守著他吧?
上了車,賀羽宣開啟窗戶,讓晚風吹滿他的胸襟,一切都對勁極了,這才是他最想回去的地方。
從後視鏡中,他看到自己的新造型,再次肯定道:“我朋友說得沒錯,換個髮型才有朝氣,所以我專程去臺北,找了一個叫奧斯丁的設計師,真費工夫。”
“你這麼聽你朋友的話?”羅芙一邊開車一邊暗想,究竟是什麼樣的朋友,竟能讓他大費周章,搭機到臺北就為剪新發型?那個人顯然對他很重要,這認知讓她胸口沈重,她知道她在嫉妒,那是種咬在心頭卻無法言語的感受。
“他是我唯一的朋友,我當然會聽他的意見。”
唯一的朋友?那麼她算什麼?女朋友也算是朋友,或者連朋友都不是?想到當初他所提的“戀愛實驗”,說不定女朋友只是個稱呼,並沒有實質意義。
她不喜歡自己胡思亂想、鑽牛角尖,但不安就像烏雲籠罩,她制止不了,想下雨就下雨,想打雷就打雷,就是無法撥開烏雲看到陽光。
第一次愛一個人,愛得深也愛得重,也因此更起伏難安,她的心已經不歸自己管轄了。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