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部分 (第4/5頁)

到了龍烈血的面前,在龍烈血埋頭在那一堆賬本中的時候,嚴昌帶著一堆血龍會的人去做最後的“善後工作”。

月黑風高夜,殺人放火天。

出來混的,不是去吃人就是被人吃,這個道理就是那麼簡單。原本血鐮幫留守在老巢裡的那幾個人是可以不死的,但最後的結果他們還是死了。

在嚴昌看來,那幾個人不得不死。

所有被龍烈血所懾服的從血鐮幫加入到血龍會的兄弟,雖然發過誓了。但他們需要一個機會,需要一個行動來表明他們的立場和決心,就像古時候的那些梁山好漢用人頭作“投名狀”一樣,從某種角度上來說,那些人充當的就是一個“投名狀”的作用。

沒有一起砍過人捱過刀,又怎麼叫別人相信你呢?

還有一個原因,那些留守在老巢裡的人根本沒有見識過龍烈血這個男人的可怕,要是把他們放了。那會留下外患,要是把他們留著,那些人就是內憂。他們跟自己這些從修羅地獄裡打了一個滾回來的人終究是兩種心態,兩種想法,雖然大家只分開了幾個小時,但卻很難再站到一起了。

因此,那些人只有死了。

乘著夜色漆黑,在最好的雙層鉛絲袋裡放幾塊沉江的大石頭,再把那些個剝光毀容的屍體放進去,袋口用鐵絲擰緊。然後往龍盤江裡一丟。那些屍體就算處理完了。不在江底的淤泥裡泡個十年八年的,鬼都發現不了,而真要有一天被人發現了。那一般遇到這種連苦主都找不到的無頭公案,警察局也沒有人會用大力氣去查。

龍盤江裡每隔幾個月就能撈起那麼一兩具泡得面目全非的死屍,謀財害命也好,仇殺情殺也罷,從舊社會就是這個樣子,也不見破得了幾個案。屍體往火化廠一拉,那些只寫了寥寥幾字,帶著幾張噁心照片的卷宗往警察局檔案櫃裡一放,擺個四十年發了黴也不會有人去看一下——擔心個屁!

看著蕩起一圈漣漪,冒了兩個泡就沉到江底的鉛絲袋。嚴昌沒有害怕,他有的,只是一點淡淡的傷感。

唉!下輩子找個有錢人家投胎去吧。

一個晚上做了兩次毀屍滅跡的勾當,每次還都是一堆一堆的,這也算得上是自己這一輩子的頭一次吧。

在確定周圍沒人跟蹤的時候,一夥人繞了兩個圈才重新回到了西聯娛樂公司這個血鐮幫以前的老巢。

嚴昌又重新見到了龍烈血。

看到他回來了,龍烈血撥出一口氣,重重的把賬目合上了,裡面有很多東西都完全出乎了他的預料之外。

血鐮幫比龍烈血想象得要有錢得多。除了其直接投資控制的在省城的大興酒店與北市區娛樂片區的兩家酒吧以外,它在城郊,還有一個上了規模的廢品收購站,那個廢品收購站所使用的差不多十多畝的土地,也是血鐮幫的,最讓龍烈血意外的是,血鐮幫竟然還在省內的曲源——那個在全國有著礦都美譽的地方擁有一座小型的銅礦,那座銅礦雖小,可他每個月給血鐮幫帶來的利潤卻讓龍烈血都有些乍舌。

“血鐮幫在曲源的那座銅礦是怎麼回事?”龍烈血直接把問題拋給了嚴昌。

嚴昌小心地看了龍烈血一眼,“這……這件事說來就話長了!”

“那就撿短的說!”

“那座銅礦是血鐮幫老大帶著以前血鐮幫的四大金剛和一干打手下到曲源,從一個私人礦老闆那裡花200多萬買來的。”

嚴昌一說,龍烈血就完全明白了,“200多萬買來的?”,說是買,那只是好聽而已,在龍烈血查閱帳簿的時候,那座銅礦雖然歸到血鐮幫的旗下還不到半年,可它僅僅第一個月就給血鐮幫帶來了240多萬的進項。有誰會用200多萬的價錢把這樣一座金山給賣了呢?血鐮幫買礦用的那些手段,就是用膝蓋也能想得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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