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這種模式下,經紀公司花費的時間、精力,投入的資金是完全不同的。如果僅僅只是演出代理或者是影視劇代理合約,那麼經紀公司沒有太大的必要為藝人進行宣傳包裝,他們要做的就是用一個合理的價格把旗下藝人推入市場。賺到錢之後按照事先約定的比例進行分配。這種情況下,經紀公司動用的就是自己在圈裡的人脈能量。其他的最多也就是演出宣傳了。藝人本身的宣傳由所屬唱片公司進行艹作,經紀公司當然也就不需要投入大量資金。
全代理就不行了。
簽下全代理合約的藝人,跟經紀公司的關係異常密切,經紀公司最終能不能從藝人身上賺到錢,靠的就是對藝人全方位的包轉宣傳。如果沒有唱片合約在手,那麼藝人出版的專輯他們是分不到錢的。而這一塊在2000年之前,都是賺錢的大頭。當然到了後世因為網際網路的出現情況發生變化,出版專輯賺不到什麼錢了,那麼經紀公司的主要目標也會隨之發生變化。但是在1992的現在,沒有唱片合約在手。經紀公司要對藝人進行全方位包轉宣傳還真有點得不償失。
我們隨便舉個例子。
比如說澹臺文慧和葉梓簽署的合約裡面包括了唱片合約,哪怕只有10%的分成,那麼文慧娛樂能夠收到多少呢?
香江市場我們暫時不算,就算華夏大陸市場。按照100萬盒這種比較正常的銷量計算,利潤應該在2塊錢以上(這個數字的來源在305章曾經仔細分析過,這裡就不再多說了。),那麼一盒專輯的利潤就在200萬華夏幣以上,10%就是20萬。
10%比例的唱片分成是不可能的,那麼經紀公司拿到的肯定要遠遠超過這個數字。這裡面,香江市場、亞洲其他市場、甚至以後的世界市場都還沒有計算。
從這裡我們就可以清楚的看到,失去了唱片合約,對於澹臺文慧和她的文慧娛樂將是多大的損失!
但是葉梓又不想將唱片合約交到澹臺文慧手上,特別是眼前這第一張專輯,該分出去的好處早已切分完畢,包括花星唱片公司、包括申城電視臺、電臺的那些份額早已名花有主,葉梓總不可能將自己的份額再拿出來吧?
最主要的是在第一張專輯的製作上面,文慧娛樂沒有出任何一點力氣,事實上他們也的確不應該拿到任何份額。
澹臺文慧當然也清楚這一點,不過她也有自己的打算。
“葉梓,第一張專輯上面我肯定不會跟你要求什麼,不過以後的專輯我希望你能考慮一下跟文慧娛樂全面合作。”澹臺文慧慢慢的說道:“跟花星一直這樣合作下去不是一個最好的辦法,只要你還不是他們的簽約歌手,他們就不可能全力來捧你。如果哪一天你真的跟花星簽約成為他們的簽約歌手。他們當然會儘量幫你宣傳,但是keny肯定會來跟我談判,收回這份經紀合約。”
“而且依我看來,花星現在力捧陳義臣,你就算跟他們簽約也沒有任何好處,他們的資源不會傾斜到你的身上。”
葉梓不得不打斷澹臺文慧:“慧姐。您不知道,我自己有……”
“你是想說你有能力獨自完成唱片所有的製作,是這樣吧?”
葉梓點了點頭。
“這跟我說的沒有矛盾。”澹臺文慧喝了一口咖啡,依然慢慢的說道:“你的能力我當然相信,要不然現在這張專輯又是從哪裡冒出來的?但是出版一張專輯可不是僅僅製作出來就行了,製作的同時和完成以後還有很多步驟需要進行,我相信這一點你也是知道的。”
“你現在的專輯宣傳平時就靠自己,出版發行跟花星合作,宣傳也依靠他們。這樣的模式偶爾一次可以艹作,長此以往就不是一件好事情。葉梓我問你,萬一第二張專輯花星不跟你繼續合作了呢,那你怎麼辦?臨時去找代理公司嗎?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