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3/4頁)

芳安然道。他在心裡說,這就是命,我何嘗不知道禮義廉恥,戲裡不都一出出唱著?但是,抗逆的結果往往比接受悽慘,沉溺的心情卻比拒絕容易。高矮胖瘦,俊醜善惡……走馬燈的人,我記得他們,又不記得,我愛他們,又厭他們,這些都不重要。弋兒,可以的話,我希望你和湄玦不要和我一樣……

在這樣的環境下,耳濡目染,怎會不受影響?

李湄玦躺在床上,看著手指發呆。阿哥阿姐喜歡吃蛙肉,所以,他一有空就叫上城門洞口的小乞丐一起去田裡釣青蛙。回來時候,家裡的門關了,他翻牆爬,不慎掉到地上,一身泥灰,十指髒汙。

現在洗過身體換過衣,十隻手指也被阿孃擦乾淨了。

白天跑到城外的時候,經過一座大宅,荒郊野地,孤零零一座宅院,若不是有人進出,真不信誰會住裡面。

小乞丐說,有錢人就喜歡造房子在偏僻的地方,叫個山莊、偏院什麼的,好避暑,養小妾。

這一處宅院的主人和湄玦一樣的姓,門口牌匾上書黑漆漆兩個描金大字,“李府”。

小乞丐說,裡面住的是個返老歸鄉的官老爺。

兩小孩繞外牆跑了一圈。李湄玦看著從牆上冒出的枝枝丫丫,枝枝丫丫上疊滿沈墜墜的細密花朵,李湄玦說,爬進去看看。

小乞丐退後一步,搖頭,說,你進去,我把風。

切。李湄玦鄙視,幾個起落就上了牆。小孩練過腿腳,慣爬樹爬牆,即使牆砌得再高些,他也不怕。

院裡亭臺樓閣,花團錦簇,漂亮得很。小孩眨了眨眼,就身去摘最好看的花枝,阿哥喜歡花,帶回去,他會開心。

花枝比較粗,李湄玦沒坐穩,一個不小心就摔了下去,腦袋著地,暈過去。

李府的主人是個六十多歲的老頭,正在美貌的侍婢服侍下走到園中,遠遠就看見老槐旁的花樹枝椏劇顫,落英繽紛,轉眼,一個小孩摔了下來。

走過去,小孩子暈倒在地,滿臉滿身的花瓣。

這園子地氣有別他處,草木皆長得好,園中的飛花落葉特意不掃,自為花肥,小孩好運摔在花堆上,被埋了一樣,只露出一張玉砌的臉。

老頭看了呵呵笑,料摔不了傷,令人不要驚擾,捧幾碟水果點心在花童前放了,待醒來伺候吃了,問清來歷,送回去。

李湄玦醒來的時候,小乞丐因為等不到他,找到前門去要人了。前院鬧起來,驚動後園,守在旁的丫環忍不住去看熱鬧,李湄玦呲溜原路鑽走。

小乞丐被引到後園認人,花樹下空餘幾碟水果點心,早沒了小孩。主人家把幾樣吃的打包給了小乞丐。

老頭問:“你朋友是哪家的?”

“唱戲李家的!”小乞丐跑出李府時候答。

數年後,城外李府的聘貼送到唱戲李家,求聘李家“姑娘”。

……

“這麼漂亮的手指!一看就是不做粗活的!”小乞丐趴在李湄玦身邊,看著他忽然說。

李湄玦正牽動上釣的木杆。聞話,手指往溼泥裡一插,不做聲繼續收竿。

“我說錯什麼了嗎?惹你惱?”小乞丐不服氣地撇嘴,“我說你整個人香噴噴,難道你還跳泥塘裡滾一圈不成?”

十指漂亮有什麼用?大哥的手指更漂亮,指節小小,秀美如蔥,甚至有小小的指渦,可是,用來做什麼呢?

以前的主人是個比大哥長二十多歲的大叔,對大哥不好,可是大哥死心眼喜歡。後來離了那地,屋裡進出的人沒停過,那些人,喜歡握著大哥的手把玩,含著手指舔咬。

好看,不過是給人玩的……在小小的李湄玦眼裡心裡,下了偏激的定義。

吃這行飯,躲不過。遲早要給人,不如找個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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