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4/4頁)

找個時機把鯤鵬宰了?這麼一想的話,就不僅僅是吃人的問題了,而是吃屍體的問題了吧?雖然葷菜的確是動物的屍體沒有錯……果然還是吃素最安全嗎?

這種念頭必須拋棄!我等修行者做事應該順從本心,就算是吃屍體也沒有關係!吃人……李耳眼珠一轉……也許可能也沒有關係?

……所以,其實你還是想要吃肉是吧?

李耳曾經愛吃雞翅,愛吃魚蝦。可是在這個洪荒啊……有靈智的生物太多了。李耳自覺自己還是非常的有良心的一個人。

所以,他堅決的暫時只吃年齡比較小的動物,比如說剛剛出生沒兩年的兔子。理論上講……應該還沒有靈智這東西吧?就是現代人自己家殺兔子這種東西的還是比較少的,李耳有點無從下手。把

好像是說是割血管,但是不能割斷氣管?不然會冒氣泡的?李耳的手不抖,但是他的心在抖,想了又想,他看向孔宣:“孔宣啊,前天喝的湯,味道怎麼樣啊?”

孔宣歪歪腦袋:“挺好喝的,是酒的一種嗎?”

到底為什麼你知道有酒,就不知道有湯呢?李耳把腦袋裡的混亂思維甩掉:“有事弟子服其勞,來,幫師伯我殺只兔子,順便的把皮給我剝了!”

“……是。”孔宣用法力把小菜刀揭了過去,唰唰唰——看看,人家那才是刀法,不見刀光閃動,就見骨肉分離。鮮血,骨頭,內臟,毛皮分別盛放在了面前的幾個“玻璃盆”裡。是玻璃沒有錯,李耳曾經是宅男,宅男的一個特點就是YY小說看的比較多,他知道沙子和玻璃和水晶的主要成分都是一樣的。在崑崙山沙子不多見,但形成沙子的石頭很多見……做幾個玻璃盆,小意思。

其實如果不是他化學學的實在不咋的,估計紅寶石,綠寶石,鑽石什麼的都弄出來了。現代的那些工業流程真搬到洪荒來,隨便找個大妖都能搞定。只是奈何他的記憶力雖然現在是很不錯了,可他學那些知識的時候還不怎麼樣。

把兔子肉片一下,沒有生薑啊……用靈芝的汁水抹吧,好像哪本YY書上說蘑菇可以去腥,靈芝也是蘑菇吧?再用滾熱的靈泉水涮兩下,直接下鍋炒,兔肉本身的油水慢慢的熬了出來……肉老了吧?李耳抽了抽鼻子,看著泛著金色油光的兔肉,下了點靈芝片,還有長的有點像是木耳但不知道是不是木耳的東西。他是隻管吃了,食物相剋什麼的他們的胃不成問題。

原生態的東西聞上去都比較香,這是李耳的第一個想法。看上去好看的東西不一定好吃,這是李耳的第二個想法。那黑黑的木耳炒出來的兔肉味道相當的不錯,鮮嫩清香,可是本身的味道卻苦澀的讓人無法下嚥,讓李耳覺得非常的有意思。回頭拿去泡酒吧……不過先要分析一下藥性。

上一回,李耳不知不覺的吃了一個味道很甜美,靈氣很充足,效果是讓人的法力死命往下掉的果子,興奮的他的直接晾乾了磨成粉儲備著。藥師是技術活,煉丹師都是腦力勞動者兼法力勞動者的代表,科學家都是瘋狂的,說那麼多也只是想要說明李耳覺得自己有了喜歡下藥的癖好也是正常的。

只不過,這會兒酒宴飯菜什麼的還不流行,對外人也不好隨便動手落自己的臉皮,這讓李耳相當的遺憾。學無致用,這是多麼悲哀的一件事啊。至於說靈藥,你到底是有多想受傷,或是讓自己的法力浮華不堪,又或是拼命的讓自己成為冤大頭的最佳代表?

兔子的內臟被李耳丟棄了,這些東西在現代是有人吃的,在洪荒,就比較不被人接受了,李耳也不想當這個第一人。兩盤兔肉,往孔宣面前放了一盤,另一盤則是放在了自己的面前,掏出一雙玻璃筷子,李耳就開始慢條斯理的吃了起來。腦袋裡卻在盤算著兔皮的去向。

或許可以弄來做一張床墊,如果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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