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在九十年代的時候弄了十幾萬,以為一輩子都夠了,那時候萬元戶都很了不起了,別說十幾萬。誰知道現在十幾萬根本不經花。以後說不定幾百萬也是這樣。再說我身為公職人員做生意本來就是違反法規的,要是爆出來,說不定就把我開除了,那麼我的一切福利都沒有了。”
“既然是這樣的話,你就趕緊去幫我打聽有用的資訊。”荊天宇說,“要是我覺得你很有用的話,說不定就不止給你三百萬了,五百萬一千萬都有可能。”
“你們這些有錢佬,還真是有錢啊。”老張感嘆。
“是啊,真是有錢。”荊天宇說,其實他現在壓根就沒錢。
“我那兩百萬呢?”老張問。
“你想我轉賬給你?”荊天宇說。
“當然不是啊,給我現金。”老張說。
“你覺得我現在全身上下哪裡塞得下三百萬呢?”荊天宇沒好氣的說,“我又沒法子聯絡外面,當然只有我出去才能給你現金。”
“可是我急著要錢啊!”老張說。
“也不差這麼兩三天吧。”荊天宇說。
“誰說不差!一天的利息就上萬了!”老張說。
“你借了三百萬不到,一天的利息就上萬?”荊天宇問,“那麼年利率不是超過100%25了,你在哪裡借的高利貸啊?”
“本來只是調一下頭寸,也就是幾天的事情,誰知道發生了意外,鬧得我還不上錢,越拖越久,利滾利的。”老張說,“結果就變成現在這樣了。我還是趕緊想辦法把你弄出去吧,你出去了可一定要把那三百萬給我!”
“現在是兩百萬啊。”荊天宇說。
“弄你出去不用給報酬嗎!”老張說。
“反正萬家也只是要扣押我三天罷了。”荊天宇說。
“不是,萬家說的是最少三天。”老張說,“你拒絕了用萬幸做律師,他們可能要扣押你一兩個星期的呢,給你看看厲害。我可以幫你想辦法,讓你早點出來。”
“那也好。”荊天宇說,“三天內能出來的話,我就給你三百萬吧。要是超過了三天,那麼每多一小時我就扣一萬塊。知道把這一百萬扣光為止。”
“那不是隻有四天時間嗎!”老張說。
“你覺得時間太多?”荊天宇問。
“當然是太少!”老張說。
“那你還不趕緊去打聽訊息順便把我弄出去。”荊天宇說。
“我還要審訊你呢!”老張說,“等審完了才能出去。”
“那你還不趕快開始!”荊天宇說。
“那就開始吧。”老張說:“不過在說之前,我有件事情要提醒你。說謊不要緊,不過一定要前後一致,前面怎麼說,後面也要怎麼說,千萬不要改,一旦改了,就會被追問到底,反而露出更多的破綻。第一次說了,第二次就要咬死的確是這樣,就算警察拿出確鑿證據來,你也不能改口,只能說自己記錯了,警察問你這些事情的真相怎麼樣,你死都不能說,任何一點再怎麼小的問題都不能說,就說不記得。”
“這樣嗎,那我明白了。”荊天宇說。
“你先說一下究竟是怎麼回事吧,為什麼會和黃葛樹在一起。”老張說,“黃葛樹下毒難道你沒看見?為什麼帶著這麼多保鏢?為什麼你的保鏢帶著槍?”
“我的保鏢帶槍是合法的,有槍證。”荊天宇說。
“錯了錯了,你不能這麼回答。”老張擺擺手說,“你怎麼知道是合法的有槍證的?這就證明了你早有預謀,不論想幹什麼,帶了槍就不是好事,可以告你尋畔滋事的。正確的回答是那些不是保鏢,是保安,是公司僱員,你壓根不知道他們帶了槍。”
“他們和我說過的。”荊天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