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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漸精簡為清除自己肉體的過程。

我的腦袋越撐越滿,身子越來越萎縮,像個蝌蚪。我繼續努力,儘量縮小下半截所佔有的肉體比例--完全剪除最好,只有頭腦,沒有身體。回想起來這很滑稽,我的自我形象設計,彷彿就是從一個精子向一枚卵子的努力。一個自我圓滿的卵子。不被侵犯,不會演變。在對純潔的堅守中,完成一生的謝幕。

十三歲的我,半帶嘆息半帶炫耀,對我的密友宣佈:我這輩子,決不結婚。

問題是,對小說裡描述的動人愛情我是嚮往的。怎麼才能愛一個人而繞行肉體,我有柏拉圖。我的初戀時間漫長――由於長期缺乏進展而造成的拖延。和他數年不說話,我猜一旦開口就有危險,沉默保障著肉體之間迢遠相隔。我的 “愛”是名詞性質的,靜止,穩定,不動聲色;作為動詞的“愛”,我力爭淘汰。

所以,當某一天他的舉止破壞了緘口不語的和諧關係――那被我視作完美的和諧關係――我被傷害了。只要不能妥善處理“肉體”這個障礙,我就無從學會面對愛情最重要的態度:無所畏懼。我踮起腳,賊似的溜走。我當時想,我會用一生來紀念這場尚未發育就結束的羞怯愛情。。。。。。一生啊,我用那麼大的一座墳去埋嬰兒的骨灰。

男女相互找尋另一半的歷程多麼消耗體能和智慧,據說,這樣人類就沒有餘力和神作對。上帝既然萬能而仁愛,為什麼不讓人雌雄同體,像一朵花那樣,從容優雅,自己的雄蕊圍繞著自己的雌蕊。。。。。。但它們撫觸自己豈不接近手Yin?我奇怪手Yin受到極端攻擊,一個不與他體碰觸的自足行為何以遠離貞潔?不侵犯他人財產的情況下愛撫自身卻不道德,好像它是吸毒既損傷自己又埋伏著危及他人的隱患。。。。。。我們對自己究竟有無所有權和使用權,有無權力娛樂並享用自己的身體?或者說,是否必須放棄自己製造歡樂的能力,當肉體有所需求,只能求助異性才合情合理,無可指摘――甚至必須是法律允諾的異性物件。或者,這是限制人類自私的辦法,除非與人分享,否則你無權獨吞肉體快感。

儘管判斷上存疑,但從青春到成年,我的身體始終處於荒涼的純潔之中,既無男友又無手Yin的打擾。說白了,還是不喜歡肉體得到享受,我厭惡它。我不喜歡附屬於它的皺紋、疤痕、贅肉、斑點、繭子。我不喜歡它的氣味。我不喜歡它對慾望的嚮往。我不喜歡它快樂,不願它獲取滿足。在這種持續的反感情緒下,我很少觀察自己,洗澡都潦草,總是趁浴室裡還霧氣蒸騰就穿戴齊整。有一次,我放掉浴缸的水,看到水流渦漩中有朵下陷的玫瑰,也看到其中夾裹著幾根自己掉落的長髮。突然想到,一天天老去,我從來不曾完整地瞭解自己,比如我不知道自己的背部曲線什麼樣兒。猶豫了一下,我搬來裡屋的梳妝鏡,背對浴室敞闊的那面鏡子。。。。。。鏡子繁殖著我的背影,我發現,我竟然對自己這個與生俱來、相伴而行的裸體分外陌生和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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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身體是個仙境(5)

那個炎夏,我的另外一個女友帶著男朋友來找我玩兒。她的男朋友騎著一輛破舊的腳踏車,十多里地,她就坐在搖搖晃晃的後車架上。我一眼就注意到她男朋友的血脖子――襯衫領根本遮不住那些印子,好像被什麼動物抓過一樣。我知道那是女人的指甲。女友後來承認了自己的作為,她臉紅了,沒有詳說緣由。他們在外人面前也難以剋制柔情蜜意,來往著小動作,交流燎烈的眼神。。。。。。讓人猜測不出,那些新鮮抓痕,是暴發爭執還是性慾巔狂殘留的記號。

兩件同樣的道具:腳踏車和血跡,讓我想起故交。交往數載,我們的友誼水淨沙明――那是一種分外美好的情誼:相互欣賞,彼此又無企圖,性別提示似乎不存在了,我們把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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