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刀做外科手術醫生嗎?”我相信黃錦波先生這番話的不是隨意而發的,李銀河總是發表一些駭人聽聞的觀點言論,並非是幫助弱勢群體,她的很多提法觀點,忘記了人作為社會屬性者,所需要具備的責任與義務,而非只有權利。其實她是同性戀者麻煩製造者,她的言論,讓許多原本不知道同性戀是什麼的異性戀者知道並厭惡著同性戀,也讓大多數群體社會的人錯誤理解與認識同性戀,給同性戀造成很多負面影響,是一位讓同性戀者厭惡的人。我們的生活需要的不是放大,而是平等與理解。當所有的人都在暗喜在我們的彼岸有一個和我們不同性向的女人在為我們搖旗吶喊,力爭權利的時候,我卻看到是更多人的厭惡,更多人的不理解,更多人的反對,這是一個事實,更是一個同志群體的悲劇。
李銀河的言論會造成社會地震嗎?
薛湧的評論文章一向比較理性,善於“擺事實,講道理”,給人不少啟迪和收穫。然而看過他最近的文章《啟蒙陷阱中的李銀河》之後,我不得不承認,他這篇文章過於情緒化,有失水準。
他的這篇文章是針對前段時間李銀河肯定多邊戀等言論招致大量網友“*”而做的。李銀河在7月21日江蘇電視臺“七夕東方情人節”文化論壇上對“多邊戀”、“*”、“*”等敏感問題持肯定態度;而在8月3日接受《青年週末》採訪時,李銀河卻表示自己“還是喜歡傳統的一夫一妻。多邊戀也就是三人以上的*關係,它和*都太鬧騰了,我個人是不喜歡的”,對此薛湧表示了批評意見。
薛湧的意見是:“既然李銀河受不了多邊戀,為什麼不多講一講自己喜歡的一夫一妻的好處,講一講生死不渝的愛情?就算多邊戀有許多好處,難道不是那些身體力行的人更有發言權嗎?”
我認為薛湧的上述意見明顯情緒化,偏離了討論問題的理性態度。 其實對於薛湧的“質問”,從李銀河回答《青年週末》記者提問的答案中就能找到應對: “我不喜歡的東西,不一定人家沒有這個權利。我必須尊重他們的權利。我遞交同性婚姻提案,就說我喜歡同性戀,不能這麼講啊。難道我研究犯罪,我就喜歡犯罪嗎?” “其實我想強調的,就是公民的性權利。作為一個公民,他有隨意支配自己身體的權利,這是人的基本權利。當它受到侵害的時候,我們必須要出來說話,是不是?”
從李銀河的如上回答中,不難理解她作為一名社會學研究員盡職盡責的工作態度。想像一下,如果李銀河作為一個研究員,研究了半天,得到的研究成果、交給社會的答卷,僅僅是以個人喜好向外界宣傳一番一夫一妻的好處、生死不渝的愛情,豈不有“徇私舞弊”之嫌?這樣的研究員是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需要的嗎?
一個人提倡某種生活觀念,其實跟他的個人喜好並不具有必然聯絡,“身體力行更具有發言權”,並不代表別人沒有說話的權利,況且,發言權面前人人平等。 部分人之所以對李銀河的“前衛觀點”義憤填膺,不外乎是怕這些觀點會引發社會地震。這多少有些杞人憂天。不妨想想,“聚眾跳舞”在國內初一出現時,也曾遭到一些人的撻伐,以為無視男女有別、敗壞社會風氣。 然而到了今天,社會不還是好好的嗎?什麼時候爆發地震啦?同理,大可不必把李銀河的觀點視為洪水猛獸。淫者自淫,亂者自亂,講道德的繼續講道德,發議論的接著發議論。多元社會根本不存在“地震”的土壤。
=== 來源:中國青年報 武彪 。。
始於xing 忠於心……虐態分析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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