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謙對於這些宣傳方案,沒有做絲毫的干涉,但是約翰·戴斯始終在追這件事,而這套宣傳方案,據說也是由他和哥倫比亞方面一起合作,才最終敲定的。
對待《葫蘆娃》的宣傳和發行,他表現得異常用心。
在當初發行協議的談判中,就是他一再的要求,才使得東方夢電影公司最終獲得了入場權,將由東方夢電影公司提供額外的五百萬美元宣發經費,也將《葫蘆娃》的宣發經費總額,由原本的只有一千萬美元,提高到了一千五百萬美元的級別——但發行的分成之中,東方夢電影公司將只會獲得20的分成!
而這還不是最關鍵的。
更重要的是,投入一千五百萬美元進行宣傳和發行的《葫蘆娃》,在上市之後未必就真的能賣出多少票房,對於東方夢電影公司來說,投入五百萬美元參加到這場宣發之中去,要想把這五百萬賺回來,都很難!
所以,哥倫比亞方面看待約翰·戴斯,估計像在看傻子,而東方夢電影公司內部,對此也是小小的有些議論。
但是,東方夢是由李謙個人控股的,約翰·戴斯以管理入股,擁有8的股份,而李謙又授權他全權管理這家公司,所以他要這麼做,沒人能反對。
就是這麼傻的一樁生意,就是這麼一樁很可能會眼睜睜地看著五百萬美元賠掉的生意,約翰·戴斯這樣一個好萊塢的老生意人,居然毫不猶豫地做了。
李謙得知之後不過一笑,但齊潔當時就說:「將來如果拿下了哥倫比亞,這個人絕對不能做總裁!」
李謙點頭稱是。
不過,有這麼一個願意拍自己馬屁——儘管其實是拿自己的錢拍自己的馬屁——還是挺不錯的。
而且問題是,他很知道馬屁該往哪裡拍!
給《葫蘆娃》的宣傳升格,就是一次哪怕賠了,自己這個老闆都會高興的生意——以後誰再說歐美國家的人都不會拍馬屁,李謙都絕對不會相信了。
十二月九日,紐約曼哈頓區。
一個上午的工夫,在齊潔、約翰·戴斯,和美國方面數位律師的陪同下,李謙簽下了數份合約。
這幾份合約,涉及的總金額高達三十多億美元,一旦合約最終完成,光是支付給被委託方的佣金金額就將高達數千萬美元。
其中的一大塊,是明湖文化和李謙個人,委託一家名叫普華永道的公司完成兩件事,第一,由普華永道負責代為註冊成立一家離岸公司,作為收購案的發起者,第二件事,由普華永道代為核算美國哥倫比亞電影公司極其所有下屬子公司、有形無形資產的總資產和淨資產,並給出報價估值。
第二大塊,最主要的是一份授權收購協議,即由明湖文化和李謙個人,委託摩根史丹利集團代為發起對美國哥倫比亞電影公司,及其所有附屬資產的正式收購,並負責收購後的短期內財務接管和審計。
當然,在這份委託裡,當然也會包含摩根史丹利集團對哥倫比亞旗下各種資產的估值。
第三大塊,是委託普華永道和另外一家律師事務所,對整場收購進行全程的財務、會計和法律監督。
協議簽完,事情就正式轉交到接受了委託的幾家公司手上。
而直到這個時候,包括中國,也包括美國,知道明湖文化已經要對哥倫比亞電影公司這樣一家影壇巨無霸發起收購的人,仍是寥寥可數。
這件事情直到現在為止,仍處於絕密級。
協議簽訂下來,齊潔留在美國,全權處理隨後的收購,並計劃最遲在十二月二十日,向哥倫比亞的持有方美國可口可樂公司提出收購要求。
而這個時候,李謙則直接從紐約坐飛機,飛回了國內。
那邊有一樁驚天的交易正在秘密的進行,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