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可怕、好惡心、好——想吐!
為什麼他年紀都可以當她爸爸了,卻還對她毛手毛腳的,而且!
她突然間停下腳步,不能遏制的以雙手將顫抖的自己緊緊抱住。老天!怎麼辦?她到那裡本來就是打算要出賣自己的肉體,結果她只被一個“怪叔叔”摸了手就噁心得想吐!
她到底有沒有下決心要不惜一切?到底還想不想救哥哥?
不行!她不能退縮,不能害怕,不能因為噁心就逃,如果只是被碰一下手就難受到想吐的話,那麼到時她該如何與客人進行性交易?
不行、不行,她絕對不能退縮!
倏然轉身,她像是為了不讓自己有後悔的時間似的,拔腿便往虹之戀人狂奔回去,一點都沒注意到一輛賓土車正朝她這方向疾駛而來。
“叭——吱!”
刺耳的喇叭聲夾雜著尖銳的煞車聲突然在馬路間狂響,章宜靈目瞪口呆的盯著在千鈞一髮之際,停在距離自己不到十公分的賓士車頭,整個人像是靈魂突然被抽離,癱軟跌坐在馬路上。
“Shit!”一個憤怒的詛咒聲響起,隨之而來的是車門用力甩上的巨響與憤怒的腳步聲。
“你搞什麼鬼,沒帶眼睛出門呀!”
韋竟韜氣極了,他這幾天是犯了太歲不成?諸事不順!
從小生在富裕家庭的他,爸爸是法律界名人,媽媽是企業界女強人,兩人所賺的錢幾乎可讓他們一家三口活上三輩子有餘。他的十八歲生日禮物是輛進口轎車,二十歲生日禮物是間屬於自己的公寓,二十五歲生日禮物更是直接升級到別墅。
好慷慨的父母,可不是嗎?
但是除了會用金錢與物質來滿足——不,應該說是補償他所欠缺的親情與家庭的溫暖之外,他們還為他做過些什麼?
十歲之前,他會期盼父母能偶爾能抽個空,參加學校所舉辦的親子活動,十歲之後,他逐漸瞭解那是不可能的事。而從十五歲之後,他寒心的開始改變自己,接受他們以物質和金錢的補償,對親情不再有任何的覬覦,一直到他二十六歲生日那天。
二十六歲的生日禮物,他以為他們會再送他車子、房子,或者是南太平洋上某座度假小島做為禮物,因為前不久,他便耳聞他們似乎對某座度假小島有興趣,所以猜想那可能將是他二十六歲的生日禮物,為此,他在自己生日的前一天,還在別墅裡開了場雜交派對以茲慶祝,沒想到……
Shit。他們夫妻倆到底是發了什麼神經?
結婚三十年來,若不是他們身分證上清清楚楚寫明著夫妻的關係,以及有他這個兒子為證的話,他們根本就像住在同一個屋簷下的陌生人,各自有各自的生活與房間,一天二十四小時交集的時間恐怕不到十分鐘,然而現在,他們到底是發了什麼神經?
想知道他二十六歲的生日禮物到底是什麼嗎?南太平洋上的某座度假小島?呿!
如果真是的話,他願意從此改變他紈垮子弟的一切不當行為,變為一個立志向上、奮發圖強的有為青年,但是現在說這些都已經太遲了。
他二十六歲的生日禮物是他爸爸將一手創立的律師事務所送給他,媽媽同爸爸一樣,也將從外公那兒繼承來的公司交給他。
換句話說,他在二十六歲生日那天,便繼承兩間在法律與企業界同樣出名,而且每年營業額少說也有上千億的兩間大公司。
至於那座他一直以為是他生日禮物的度假小島呢?根本就是他們夫妻倆退休後的養老天堂,這一切真的是……真的是太過分,也太誇張了!他們倆的感情到底是從什麼時候變成可以手牽著手一起養老去?
是,沒錯,他在十五歲時便出國留學攻讀企業管理,也順利拿到了他該拿的學位,但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