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細看,燭光拼成了三個英語單詞,I LOVE YOU。
☆、又被大灰狼拐到手7
柯小菲拍手稱讚:“蕭以陌,不錯嘛,還知道將那個O拼成心形。還有,你的字拼得很好看啊。”
蕭以陌暗道,隨便到哪看到的這三個單詞不都是這樣寫的嗎?
也許,真的是越俗的東西越受歡迎?
“小菲,你真的喜歡這個?”蕭以陌懷疑地問。
“我?我不知道啊。”柯小菲老老實實回答,“不過我做廣告做得多了,知道顧客的心理。有時候真的是越俗的東西越吸引眼球。”
蕭以陌聽得直點頭。
也許是吧,有些東西,雖然俗,卻是無法超越。
就比如這三個字,還有什麼語言能比這三個字更能說明一切呢?
柯小菲站在燭光前面,朝下俯視著三個再平常不過的字,心裡卻莫名地湧動著說不出的情愫。
心暖暖的,象是被什麼溫暖的東西熨貼著,很舒服。
她想,看來真的是這樣,越簡單的東西,越是能感動人。
可是,為什麼過去她從未被這三個字感動過?
從小到大,向她表白過的人不少,表達的方式也是層出不窮,這三個字更是看過了許多。
可是,從來沒有哪一次,她看這三個字有超過三秒鐘。
再細細回想,陳陽也曾請她吃過燭光晚餐,她卻沒有從中找到浪漫的感覺。
而今晚,在這個沙灘上,單是桌上的一點燭光就讓她想到了浪漫。
柯小菲思來想去,最終得出的結論是,浪漫不是某一個元素能夠形成的,還在於周圍的環境。
今晚,在這個無人的沙灘,大概特別容易讓人感動吧。
何況,她還喝了酒。
她刻意不去想,曾經,也有人特意了為她,點了這樣一片燭光在沙灘上。
而她,卻只看了一眼,說了句“謝謝,對不起”就走了。
晚風送來美妙的吉它聲,由遠及近。
柯小菲轉過身,見蕭以陌正抱了個吉它,邊彈邊朝她走來。
他換了身裝束,牛仔褲,長袖T恤,很休閒,也很符合眼前的氛圍。
柯小菲看得目不轉睛,幾乎忘了身在何處。
眼前的蕭以陌跟平時的他一點都不一樣,象是變了個人似的。
☆、又被大灰狼拐到手8
她就呆呆地站著,呆呆地望著蕭以陌。
望著他來到她身邊,在燭光旁邊的沙灘上坐下來。
他盤膝坐在沙灘上,彈著吉它。
他抬頭,看看她,又看看地上的燭光,唇角噙著笑意。
柯小菲不自覺地在他面前坐下來,著迷地看著他靈活的手指。
她只知道,他這雙手會打鍵盤,會簽署檔案,呃,還會揩她的油。
她從來不知道,這雙手還能跟吉它這種浪漫的東西聯絡在一起。
蕭以陌彈完一首曲子,放下吉它,笑問:“怎麼樣?”
柯小菲飄飄忽忽的,象浮在雲端一樣,直到這時才回到現實。
驚歎道:“哇,蕭以陌,這個樣子的你一點都不象是你。如果不是我知道你只是在拿我練習,說不定我都會被你感動了。”
她的聲音很大,這一帶又太安靜,因此聲音傳出去老遠。
屋子裡面,何嫂正在切一盤水果,聞言手一抖,水果刀差點切到手指。
依稀聽見蕭以陌回答:“很久沒有彈過了,手生。”
何嫂拿著水果刀的手又是一抖。
這兩個孩子是怎麼回事?看著腦袋都挺靈光的,但在這件事上,卻讓人替他們乾著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