衫和鐵灰色中庸裙,然後想起了昨晚的慶生會,以及離開Lounge Bar時所發生的事,但是她卻完全不記得自己究竟是怎麼回到家、躺上床的。
是誰送她回來的?是計程車司機老伯嗎?
蹙著眉頭揉了揉自己的太陽穴,言海藍還是想不起自己究竟是怎麼回到家的,倒是記得自己把計程車司機老伯看成了屈競,對他發了一頓酒瘋。
也許正因為如此,司機老伯被她嚇壞了,才直接一拳打昏她然後再將她送回家,所以她才起會想不來自己究竟是怎麼躺上床的。試問有哪個人在被打昏之後,還會記得自己昏倒後所發生的事?
苦笑著躺回床上,她閉上眼睛,卻再也尋不回睡意,滿腦子充滿的都是她不願想起,如今卻又歷歷在目的一切。
關於他與她的一切。
那年她剛從大學畢業,在渡過了幾個月無聊的上班族生活後,便仗著父母的疼愛以及自認獨立的個性,任性的硬是辭去了人人稱羨的工作,一個人自助旅行的跑到美國去遊學,然後便遇見了他。
當時在臺灣英文成績好得嚇嚇叫的她,自以為到英語系國家可以完全沒問題,沒想到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口音加上當地居民各式各樣奇異的生活用語,搞得她這個超會考試的才女信心全失,緊張得連平日一半的英文能力都發揮不出來。
就在她茫然不知所措的時候,英雄從天而降,她遇見了他。
屈競,一個七歲就隨父母移居美國,英俊帥氣到陽光都為之失色的ABC。
他的中文聽力很好,說起來卻有點不輪轉,讀寫更只能用爛到爆來形容,但卻不失東方人熱情好客的本性,硬是自我推薦兼強迫的當起她的導遊來,帶她四處遊山玩水,好不快活。
他們從陌生到熟識,從朋友到戀人,一切都是那麼的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當時年僅二十三歲的她正是愛玩的年紀,擁有一個比明星還帥的男朋友,而且男朋友對她又好又有錢,每天帶著她吃好吃的、玩好玩的,兩個人焦不離孟、孟不離焦的過著親親我我的日子,無憂又無慮,這樣的生活誰不喜歡、誰不著迷?
年輕的她只在乎眼前的快樂,根本不懂什麼叫思前顧後,而他雖然長了她七歲之多,卻也不知為何原因,每天陪她無所事事的花錢玩樂。
他們從東海岸玩到西海岸,從美國玩到加拿大,除了睡覺的時間之外,其它時間全花在談戀愛和玩樂上頭。
雖然如此,她仍確定他們是相愛的,不是因寂寞才在一起的伴侶。因為她交過許多男朋友,只有他讓她甘願付出一切——身,心、情感、眼淚,而他則向她許諾了他們的未來。
他說他們的孩子一定會很漂亮,男的像他,女的像她,男的帥,女的美。
他說她的父母一定會很自傲能生出像她這麼漂亮的女兒,然後拐了一個像他這麼帥的女婿給他們。
他說等她玩夠玩累了,他就陪她回家,請她父母將他們漂亮的女兒嫁給他。
他說得深情款款,她聽得感動落淚,兩人深情相擁時,誰也沒想過感情這種東西是會變的,而空口白話更是保障不了未來。
感情生變的原因她至今仍不是很明瞭,但是對於起因她卻記得一清二楚。
那天天氣晴朗,陽光普照,她已在美國優遊了半年多,從西海岸又玩回了紐約。
第五大道不分季節始終忙碌著。
Saks Fifth Avenue八樓的咖啡店有著不錯的甜點,邊吃邊喝還可以俯瞰風華絕倫的第五大道街景。
Berdgorf
Goodman裡的服裝飾品仍走著高階精品的路線,要了解欣賞紐約上流社會的品味,到那裡準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