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總裁,關於我們的合同,我想再修改一下細節。」
沈之冰冷哼:「合同是你想改就可以改的?可以隨意改動的還能叫合同?」
一副生意場上談判的架勢,一分錢都不肯退讓的風格。
齊箏可不是原主,不吃這一套。以為板著臉,冷言冷語就能嚇倒她?
「我只是對其中的細節部分有異議,並不是要推翻整個合同。再說,如果我提出的修改意見你不滿意,我們還可以繼續協商。」
齊箏也是一副公事公辦的口吻,並沒有被沈之冰剛才的態度震懾住。沈之冰唇邊原本含著淺淺的戲謔和不在意,現在卻不得不轉過視線,打量起坐在她對面的人。
上次找她談合作的時候,齊箏整個人唯唯諾諾。大部分時間都低著頭,對於她給出的條件,也只是簡單地說好或是不行。
沈之冰曾經從林沐雲那裡聽到過幾次關於齊箏的事,大多也都說她如何嬌軟順從,宛若可以承受千遍造型的人形泥巴。
離開林沐雲後,反倒骨頭硬了?
沈之冰決定給她個機會,聽聽她怎麼說。
「那你想怎麼修改?」
齊箏見自己的爭取有效,覺得沈之冰也不算完全不近人情。
她吸了一口氣,調整好情緒,認真道:「我不能接受每次以物質條件來交換……」後面的詞語有點難以啟齒,齊箏換了個說法,「來交換身體的互動。」
沈之冰面無表情,示意齊箏說清楚一點。
「我不接受你用金錢來計算我們之間親密的次數。」
齊箏索性直截了當說了,反正簽合同的人也不是她,當初決定要賣身給沈之冰的人也不是她。她大概理解為什麼原主會是小說裡最慘的炮灰了,並不完全因為作者偏心,而是這人就是缺心眼,沒主見。
不就是被林沐雲冷暴力拋棄了嗎?哪怕是失戀,也不至於自暴自棄再把自己出賣一次啊!簡直不可理喻,齊箏被迫繼承了原主的身份,但她絕對不能走原主的老路。
「這麼說,你是反悔了?」
沈之冰目露寒光,這哪裡是什麼修改細節,分明就是藉機反悔。真當她的錢這麼好拿,當她沈之冰的合同這麼好簽?
「我知道現在說解約你肯定不同意,我也的確拿不出違約金。我只是想換一種方式來抵消你的金錢,這不算反悔。」
「你沒什麼其他地方值得我花錢的。老實說,我對你其他方面也沒太多興趣,你不肯按照原合同的方式,除非你能提出一個說服我的新形式,不然就不要浪費我的時間。」
沈之冰在商場上是殺伐果斷的,要不然也不會在家族眾多平輩中脫穎而出,在大學畢業那年就被指定為繼承人。
齊箏本想跟她多談幾個回合,一點一滴推進,現在只能快進到底了。
「除了底線那一步,其他都可以。你想怎麼玩都行,但那件事,我拒絕。」
齊箏也清楚要一下子完全擺脫沈之冰是沒可能了,但至少要先保全自己。她不是完全沒感情經驗的白紙,但不代表她是隨便動手的人。
沈之冰一怔,罕見地頓了片刻。
等她反應過來,竟不像之前那樣氣場十足。
「我倒不著急,你如果不願意,我們可以把時間延後。」
這樣說,算是沈總裁鬆口了。
沈之冰是商人,說話自然是算數的。齊箏不至於讓她當場拿出合同修改,畢竟這才是她們第二次見面,鬧得太僵往後日子沒法過。
沈之冰很忙,今天也是抽空見她。在別墅逗留一個小時後,她接到了秘書的電話,提醒說下午有個重要會議。
臨走前,沈之冰又說:「這輛賓利車和老餘就留給你用,想去哪裡就直接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