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了他,他又能給她傳遞什麼資訊呢?
真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我見過你丈夫。”扈平盯著水面,河水不停地向前,逝者如斯。
“讓他安息吧。”龍琪說,“他不應該再受到任何形式的打擾。”
“我並不是要攪擾他。我可以不提起他。我只是覺得,你不快樂。”
“為什麼我應該快樂?”
“每一個人都應該快樂。而你,更具備快樂的理由。”
“我知道,你在譴責我,想問我為什麼,是嗎?”
“我沒有遣責你,我只是想知道兩朵長在一起的花為什麼分開了。喬大禹他,他也不快樂,比你更不快樂,你們……”
龍琪沒有讓他說下去,“事情不是你想的那個樣子。”
“還會有別的樣子嗎?”扈平詫異。
龍琪苦笑了一下,沒有回答,只是說:“以後不要叫他喬大禹了,我很不喜歡這個名字。他沒告訴你他的真名嗎?”
“告訴了。”
“那你就叫他原來的名字吧。”
“不管他叫什麼,他都是我心裡的英雄,你也是,所以我認為你們……”
龍琪再次打斷扈平的話,她看著河對岸綠草叢中的一簇鮮紅的野花說:“多美的花,能替我摘一朵嗎?”
“願意效勞。”扈平就像一箇中世紀的騎士一樣,溫文爾雅地欠了欠身,踩著河中的大石頭到了對岸,採了一大把鮮豔的花,過來獻給龍琪。
“謝謝。”龍琪接過花,看著扈平,慢慢地說:“對於我來說,得到這束花,會讓我快樂;可是對於花來說,只要離開枝頭,它們的生命也就結束了。所以一個真正喜歡花的人是不會讓花離開枝頭的,他寧願花兒自然凋謝,寧願自己寂寞。”
雖然不是就事論事,但這話的意思已經很透徹,扈平明白。
──誰說愛就一定要得到?其實愛的最高境界是:不愛。如果你不具備某種條件,比如梁山伯跟馬文材一樣有錢,林黛玉和薛寶釵一樣健康……
這不是勢利,如果你真的愛對方,難道不應該為對方想多一點嗎?──他(她)跟著我能得到什麼?比以前更多的幸福,還是比以前更多的快樂?
如果什麼都沒有,這還叫愛嗎?
愛不光是一種心意,愛是動詞,是給予,是讓你為此有所作為。
如果你做不到,那就忍耐──忍住不去愛。
扈平明白,可是,他說:“花,只開一季,人,也只有一世。”
“是,因為只有一世,所以才格外珍惜,格外的希望對方好。所以……”
所以,不愛比愛要好。──始知鎖向籠中聽,不及林間自在啼。如果是真正的愛情,就更要懂得放手。
扈平沉默了,點點頭,“我們上路吧。”
可是他們恐怕走不成了,車上的電話一個勁在閃著,顯示有未接聽的來電,龍琪摁下留言,是楊小玉的聲音:小喬讓刑警隊的人帶走了。
上官文華握著那顆子彈發愣。跟楊小玉她們分手後,她就回到隊裡,找小方沒找著,卻遇上了莊美容。
自從家裡出事後,隊裡就傳言說莊美容會辭職,替父親把莊氏扛下去,他是莊家惟一的傳人。這兩天他也確實是請了假,不知道是怎麼打算的。
他是怎麼打算的,上官沒空過問,反正錢已經進了他的腰包,什麼時候花還不是一樣?她現在只關心一件事,她問身邊的莊美容,“你說,人有沒有可能抓住一顆正在飛射的子彈?”
莊美容聽上官這麼一問,興致馬上來了,“二戰期間,一位美國飛行員在空中追逐敵機,雙方的飛機飛得都很快,快得像流星,這時,這位飛行員看見他的臉左側有一個小小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