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能“做到”!
所以,她不能活!
可對方偏偏還想掩飾這一點,點了名要喬煙眉。喬煙眉已經上路了,就算她沒走,龍琪會用別人的生命來換龍歡的命嗎?
不會。
那以龍琪的個性,她會怎麼做?
如果龍歡是她的親生兒子,為了大局她倒是可以作別的打算;但龍歡不是。所以,她會不惜一切代價,包括自己的生命。
她別無選擇,否則,世人面前如何交待,當然,以她的為人,她不屑於對誰交待什麼,可她自己這一關又如何過得?
對方就是這麼把她擠兌到牛角尖上。
其實不光是她,隨便哪一個人,就算明知是個圈套,也得鑽。鑽,輸的不過是一條命,不鑽,輸的就是理。天理。
當然,還有一個更壞的結果,那就是,先殺掉龍歡,再引誘龍琪。一石兩鳥。
這根本,就是個死亡之約!
得出這個結論,小方驚出一身冷汗。
他抬起頭,楊小玉正用一雙黑幽幽的眼睛盯著他。
“有沒有可能勸住你們老闆,這個約會不要去?”
“那我能不能勸住你,不要娶陸薇?”楊小玉將了他一軍。
小方沉默了,他不能。
因為有些事,是我們非做不可的。明明知道就算做了,也於事無補,可如果不做,會於心有愧。
比如精衛可以不去填海,它明明知道它填不滿的,可它若不填海,它會很不甘心。
對於有的人,不甘比不幸更難熬。──出師未捷,壯志難酬,隱而不發,這比死還難受。
與其活著難受,莫如死個痛快。
所以龍琪一定要去,就算明知是個圈套。她就是這種人。
上官開啟手機,是小方。
“晚上出趟差,可能有危險。”他在那邊說。聲音有點遙遠。
“不危險你能找我嘛!”
“帶上傢伙。”
“我明白。”
“晚上8點以前到我這兒來。”
“你在哪兒?”
“你知道還問。”
他在龍琪那兒。上官想。“喂,別掛,我有話問你。”
“說。”
“你真的要結婚?”
“真的。”
“不再考慮一下?”
“我考慮了7年了。”
“你是考慮了7年了,但你用7年時間考慮的結果是不結婚。而不是結婚。”
“你好像在干涉我的私生活。”
“用詞太重了,方隊。不是干涉,是作為一個同事,在提醒你。”上官含蓄地表達著。
那邊小方沉吟了一下,“謝謝,我知道我在做什麼。”
你並不知道!上官合上手機。這件事雖已揭開真相,但現在還不是捅破謎底的時候。
然而,陸薇她,真的可能去策劃那一切?
在她印象中,陸薇是個……是個什麼樣的人呢?這樣一想,上官突然覺得她對陸薇並不熟悉。她的名字能如雷貫耳,全是因為──她是小方的女朋友。
其實細細想來,從方隊口中倒很聽過他提及陸薇的長短,記得好像是今年春天吧,陸薇有次來隊裡來找小方,他正好出外勤,正在值班接電話的上官就陪她聊,輸血的事就是那次陸薇跟她說的。後來等了很久,上官見陸薇有點急,就跟小方聯絡,他當時說正在回來的路上,馬上到,上官說那快點吧,你女朋友等你。話音剛落,小方好像愣了一下,說,那你讓她先回去吧,我突然想起來,我還得去一下城南……話沒完,電話就掛了。
難道從那個時候,他們之間就有了裂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