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掛了公家的名兒,由私人來經營也是不行的。 道理在那兒擺著呢,要是公家的攤子,將來跟電業局協商起電網轉讓的事宜來,那就是公對公的事情,雙方都是有組織的,沒準會有這樣那樣的領導來施加壓力,到時候誰佔便宜誰吃虧就很難說了。 正經是私人公司,可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