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去世後的劉老太太,拿著老伴生前留下的存摺去銀行取錢,卻沒有想到被銀行給拒絕了,氣得劉老太要把銀行告上了法庭……
這銀行到底怎麼回事,劉老太的錢還能取出來嗎?
事情是這樣子的……
如今的劉老太已經七十二歲的高齡,與自己的老伴李某在二零零二年認識。
在認識劉老太之前,李某一直沒有結婚,無兒無女、父母也早早去世!
兩人在認識一段時間後便開始搭夥過日子,一開始兩人都是奔著結婚成家去的,但是由於各種原因,一直沒有領結婚證。
一直拖到了二零一七年的一月份,兩個人才去辦理了結婚登記,成為了合法的夫妻!
因為兩個人的年齡也都不小了,所以結婚後也沒有再想要孩子的想法!
這樣一來,沒有子女撫養的二老便想著每隔一段時間就往銀行存一筆錢,將來作為兩個人的共同財產,也是為了讓以後不能工作的兩個人有一個基本的生活保障……
就這樣,劉老太從二零二零年六月份開始,一直到二零二一年的四月份結束!
前後分五次,一共存了六萬元的定期,想著為兩人存點養老金,但人算不如天算,劉老太的老伴平時身體並不好,最後在二零二一年的五月份因病去世!!!
等到劉老太把老伴的喪事辦理完以後,便想著把老伴生前那五筆存款給取出來。
劉老太拿著五個存摺來到了當地的郵儲銀行取錢,可是讓劉老太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在銀行折騰了好幾個小時以後,銀行竟然以各種手續不足拒絕了劉老太的取款,還說讓劉老太證明這卡里的錢是劉老太的,這讓本來就因老伴去世的劉老太情緒更不穩定,一怒之下就把這家郵儲銀行告上了法庭……
劉老太也不要求別的,就是想讓這家郵儲銀行把自己跟老伴辛苦存的六萬存款本金跟利息一分不少的還給自己!
好在經過法院的調查,劉老太所提供的結婚證、戶口本,以及老伴去世開具的戶口登出證明都是合理有效的,這樣就證明了那六萬塊確實是劉老太跟老伴的共同財產,因為也沒有兒女,所以劉老太也是這筆筆遺產的唯一繼承人。
最終,法院下達的判決書是要求在判決書生效後十日內,這家郵儲銀行必須要將劉老太六萬元的存款以及利息原數奉還,同時,這個案件的受理費六百五十元,也將由這家郵儲銀行承擔……
到這裡,這件事也算是圓滿結束了!!!
從多數人的角度來看,這個錢理所應當的屬於劉老太,真的沒必要鬧到法庭上去。
但現實中還真發生了不少類似的案件,手機上隨便一搜就能出來好幾條,很多都是親人去世以後,家人要把逝者的錢給取出來,然後都被銀行給拒絕了,而理由都是大同小異驚人的相似,那就是手續不足,有些即便你拿了遺囑去銀行,很大可能還是會被拒絕!
不過,好在這一類的糾紛大多數都會得到法律的支援,逝者的家屬最終還都是可以拿到存款的。
但辦事過程中絕對是有些糾紛的,銀行會要求所有的繼承人必須到場,如果有遺囑還好說,按照遺囑上面公證辦理;如果沒有遺囑,又涉及到不同的繼承人分配財產比例問題,那這個時候要是再碰上繼承人發生糾紛,銀行照樣還會拒絕把錢取出來……
總的來說,很多時候,其實銀行也是怕麻煩,或者是想要避免繼承人之間產生糾紛,而設立了種種門檻,從而提高了繼承人對死者財產繼承權的難度……
對此,網上有一種非常具有代表性的聲音,那就是他們認為銀行想把死者的存款據為己有,所以才故意這麼做去刁難繼承人!
其實,根據相關規定,事實上,人去世了以後,如果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