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能悄無聲息的將你我拉入,說明這隻詭異的實力極強,現在不是你我戰鬥的時候,不如就此罷手?”
回應馬文彬的是一千根銀色髮針。
馬文彬臉色難看的消耗血液將一千根銀色髮針擋下。
“方休,你不要冥頑不靈,我和你之間到底有什麼仇什麼怨,這種危機的情況下,非要見生死嗎?”
正在這時,走廊中突然傳來腳步聲。
兩人尋聲看去,不知何時,走廊深處已經被一片黑暗所籠罩。
一個高大腫脹的身影緩緩從中走出。
那是一隻身高三米,寬兩米,渾身裸露猩紅血肉的詭異。
給人的感覺就好像是一個五百斤的大胖子被人活活剝了皮。
它身上的血肉猶如腫瘤一般,隨著步伐來回顫抖湧動,每走一步,地上都會留下一道散發惡臭的猩紅腳印。
這隻詭異實在是太胖了,他從走廊中出現,幾乎一個人就堵住了整個走廊,手臂,腿部緊貼走廊牆壁,劃出道道血痕。
見到詭異的出現,馬文彬頓時臉色狂變,他急忙對方休道:“方休,詭異已經出現,無論你我之間有什麼仇怨,現在都最好聯手對付詭異,面對詭異,只有人類才是同一戰線。”
方休點了點頭道:“確實應該聯手,不過......是我和它聯手。”
馬文彬心中突然有了一種不詳的預感。
下一秒,只見方休的銀色髮絲猛地變長,然後將自己全身上下包裹的嚴嚴實實。
一時間,他彷彿變成了那些黑髮詭奴,只不過他是銀色的。
當方休全身都被銀色籠罩後,馬文彬頓時感知到,方休身上屬於人的氣息消失了。
準確的說,人的氣息全部被銀髮隔絕在內,裸露在外的氣息自然就是發詭的詭異氣息。
見到這一幕,馬文彬當場就愣住了。
“臥槽!”
還能這種操作?
看著緩步朝自己走來的血肉詭異,以及方休,馬文彬急了。
此時的他算是徹底陷入死路,左邊有方休,右邊有血肉詭異,兩人堵死了走廊兩端,馬文彬被夾在中間,無路可逃。
他面露瀕臨死亡的瘋狂之色,最後竟一咬牙選擇朝血肉詭異衝了過去。
他的想法很簡單,之前與方休交手半天,也奈何不了對方,所以與其選擇方休作為突破口,倒不如選擇這名未知的詭異。
說不定這隻詭異沒有看起來那麼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