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6—2005)中,關於食用油的理化指標檢測包括酸價、過氧化值、浸出油溶劑殘留、遊離酚(棉籽油)、總砷、鉛、黃麴黴毒素、苯並芘、農藥殘留共9項指標,分別對植物原油和植物食用油進行不同的標準檢測。
但是植物原油、植物食用油均不是地溝油。而標準裡這9項基本的食用油檢測指標,即使是地溝油煉出來的油也都可能合格,根本無法針對地溝油去進行辨別xìng檢測。
趕過來的相關部門的官員們坦白說,如果這次不是因為文總理問起了地溝油的事情,他們甚至從未聽說過地溝油這個名詞。
“你們這是尸位素餐啊!”文總理大發雷霆道,“那我也不問你們幹不了什麼,我就問問,你們能幹了什麼?!就是逢年過節的時候,去市場轉一圈兒,那人家好多年貨當抽檢樣品回去自己據為己有?還是每年抽取兩次檢驗費用,惹得民怨沸騰?除了這些,你們還能幹些什麼事情?!”
大家都是面面相覷的樣子,心道文總理怎麼連這件事情都清楚?這大概是誰又在他面前打了小報告?否則他怎麼可能知道這種事情?
大家在這麼想著的時候,就把目光投向了一邊坐著的江風,心說肯定是那小子打了小報告。但是,他們很快就把目光轉開了,因為這些傢伙都是副部級以上的大人物,而且都是zhōng ;yāng部委的,對於江風並不陌生,他們可不敢對江風怎麼樣,人家打他的小報告,那還是看得起他們呢。
其實在這個問題上,質檢部門也有自己的苦衷,目前國家還沒有出臺統一的檢測方法和標準,這給檢驗很多不能新增的成份出報告上帶來了判定依據上的不足,因此目前他們還沒有能力出具某些檢測報告,而一些商家在自己的產品被查出問題之後也是可以抓住這點不放,宣稱食品安全檢驗報告上從來沒有地溝油這個指標、關於地溝油的定xìng,國家還沒有出具官方的材料。
禁而不查,查而無標準可循,無法據可依,這使得地溝油這樣的問題油一直不能得到有效的禁止。
根據可查的資料;“地溝油”興起於上世紀九十年代;違法新增物基本與“地溝油”是同一時代產物;甚至比“地溝油”出現時間更早。十幾年或二十年時間過去了;今天我們還不清楚“地溝油”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實在不應該。這究竟是因為“地溝油”和非法新增物不值得重視;還是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很難去評估?
以“地溝油”為例;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媒體已經報道了很多;比如;會引起消化不良、腹瀉、胃癌、腸癌等疾病。可見;“地溝油”對人體健康影響並不難評估;如果分析“地溝油”中的有害物;或者讓醫院統計相關病例;相信很快就會有評估結果。然而;公眾得到的資訊卻是“有待評估”;至於何時才有評估結果;還是一個問號。
“地溝油”出現了多年;而對人體健康影響的評估卻至今沒有答案;原因並不在於難評估;而是相關公共服務太滯後;落後於“地溝油”很多年。顯而易見;衛生服務跟不上“地溝油”的步子;就無法對“地溝油”的危害xìng進行準確判斷;繼而影響到治理“地溝油”的力度。從這個角度而言;衛生部門或許存在失職。
“不管怎麼樣,這麼些年你們究竟在做些什麼?”文總理自然不肯聽他們的推脫,事實上正如同文總理所言,他們除了對收錢感興趣之外,對於主動的開展業務,並沒有任何的熱情,所以才會導致了今天這種局面。
最後文總理要求各部門進行自查自糾,看看各自管轄的範圍之內,究竟有多少危及食品安全的新增劑是無法查驗或者沒有處理標準的,他表示,在商品經濟發展越來越快的今天,依靠商家的主動誠信是不夠的,zhèng ;fǔ部門必須將自己的責任實